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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本学院2017-2018学年“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通知
时间:2018-03-22 10:21   来源:    作者:   

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高水平学生社团建设,表彰为活跃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和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的学生社团和社团干部,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83-5

二、评选条件与程序

(一)十佳学生社团

1.参评条件

(1)组织机构好。社团建设必须符合《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在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社团管理班子团结,社团负责人在本学年综合表现优良,无违反相关校规校纪。

(2)规章执行好。积极配合院团委、社联以及学院各分团委的中心工作。严格执行社团活动申报、场地借用、财务公开等要求。

(3)活动开展好。社团活动定位明确,严格按照注册时性质开展工作,未自行变更或开展无关活动;日常活动开展扎实良好;品牌活动特色鲜明;本学年至少开展过一次院级有影响力的活动。

(4)效果影响好。社团活动开展良好,社团会员认可高,活动参与人数多。社团成员在各级与社团相关的竞赛中表现优异,获得奖项。社团在各级各类网络宣传平台上活动宣传开展良好。

2.评选分配

符合条件的院级学生社团自主申报参评。

3.评选程序

(1)各社团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报材料,由考核人员(由团委老师,社联主席团及各部门部长组成)初步审核评分,推选出候选社团,进入社团风采展示与答辩环节;

(2)社团风采展示与答辩环节:候选社团在四月份进行集中风采展示,并参与答辩。综合两个环节成绩,最终评选出“十佳学生社团”。

4.材料要求

(1)参评学生社团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72018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附件1)。

(2)请附上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社团章程、社团简介、社团风采、活动照片、会员名单等内容。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参评条件

(1)思想意识强。参评学生思想品德高尚,行为举止得体,无受过任何处分。能够积极配合院团委、社联以及各分团委开展工作。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不能参评。

(2)学习成绩好。上学年综测成绩排名必须在同专业排名前70%2017级新生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在同专业排名前70%。

(3)工作表现好。在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所在学生社团精神风貌好、活动影响广、工作成绩突出。

(4)模范作用好。对待学生社团工作有责任心、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能起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2.名额分配

1所有参评学生需在上述职务中任职至少一个学期以上。

2)院级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不得超过学生数的1%。

3)在2016-2017学年获评“十佳社团”的学生社团可适当增设名额,具体由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分配。

3.评选程序

(1)参评同学需填写《2017-2018学年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附件2),由相应组织确定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且不少于3天。

(2)由院社联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本年度获评建议名单,并在全校公示3天。

(3)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报由院团委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三、材料报送

(一)各学生社团负责本组织申报材料的汇总(电子版与纸质版),并填写《2017-2018学年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优秀社团干部”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

(二)电子材料于41日(周日)2100之前发送至社联办公室邮箱:mnkjxyslbgs@163.com;同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社联办公室。

四、表彰办法

所有受表彰的社团及个人,由院团委正式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本次评选解释权归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未尽事宜可咨询:黄俊敏(师):86658687

             魏琳琦(生):15606080578
 

附件1.2017-2018学年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十佳学生社团”评选申报表

 

附件2.2017-2018学年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

 

附件3.2017-2018学年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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