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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本学院2017-2018学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
时间:2018-03-22 14:26   来源:    作者:   

各分团委、学生会,院学生会、院级学生组织:

为表彰在全院共青团工作中涌现的杰出代表,树立优秀典型,激励全院广大青年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凝聚全院团员青年投身高水平大学建设,经研究,拟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8年3月—5月

二、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1.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条件

1)组织建设好。团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健全、班子团结,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团支部工作规程》。做好团员发展、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支部团员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现象。支部中学生党员数、入党积极分子人数、申请入党人数在同年级团支部中排名前列。

2)主题活动好。团支部能够围绕服务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团支部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积极开展“共青团义务星期六”等活动;支部立项活动主题鲜明、成效良好。

3)学风建设好。支部成员学习成绩普遍良好,考试通过率、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文明宿舍率、体育达标率在同年级同专业中排名前列。班级获得集体以及成员获得各类个人荣誉和表彰多。    

4)网络阵地好。支部网络阵地(微博、微信、青年之声、QQ空间等之一)建设有特色,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宣传、团员教育活动,支部成员积极发声、传递正能量。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星级支部创建工作中达标,达到较高星级的团支部优先考虑。

2.名额分配

各分团委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0%推优。不足10个支部的单位可推荐1个候选团支部。

(二)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条件

1)思想意识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行为举止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纪守法, 品格高尚,无违规违纪现象。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等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其中,注册志愿者、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须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且服务时长不少于20个小时。

3)学习成绩好。勤于学习,成绩优秀,2016-2017年获得院级奖学金(含单项奖学金)。2017级新生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在同专业排名前30%。

4)综合素质好。积极参加各项团学活动,主动提升专业水平以及综合素质,在师生中评价较高。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优异,在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等次原则上为“优秀”。

2.评选名额

各团支部按照团员总数的3%推优,在计算推优名额时,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

(三)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1.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条件。

2)上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学院一等奖学金以上(含)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中一项。

3)综合素质优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院各类比赛前三名获得者或院级以上各种竞赛获奖者。

②在院级或院级以上“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或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成绩者。

③在院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或科研成果通过有关部门鉴定达到省部级及其以上水平者。

④获得过院级或院级以上表彰者。

⑤本学年,通过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认证志愿者时长达40小时。

4)参评团员原则上其所在团支部应为较高星级团支部。

2.评选名额

1)各分团委推荐团员各2名参评。

2)本次评出“优秀共青团员标兵”10名,未获评标兵的团员均获评“优秀共青团员”。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条件

在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条件的基础上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院系两级团委、团学组织,团支部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2)思想意识高、组织纪律强,能够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开展工作、踏实肯干、认真好学。

3)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竭诚服务青年学生,在团员青年中起先进模范作用,在学生组织中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2.评选条件

各团支部按照学生总数的1%推优,在计算推优名额时,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1.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双重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成绩突出。所负责的集体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

2.评选名额

1)各分团委推荐共青团干部各2名参评。

2)本次评出“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10名,未获评标兵的团员均获评“优秀共青团干部”。

四、评选程序和说明

(一)单列名额说明

1.“挑战杯”专项:挑战杯专项:在2017年度全国、全省“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中,获得国家三等奖(铜奖,含)、省二等奖(银奖,含)以上奖项,且无违规违纪的团员,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员”(不占各分团委名额)。获得国家一等奖(金奖,含)以上,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团员,授予“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不占各分团委名额

2.网络新媒体工作专项:优秀共青团干部5名,优秀共青团员10名。由院团委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统筹推荐(指标单列,不占当年评比总数)

(二)评选程序

1)各分团委根据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工作,确定候选集体与个人后,需向同级党组织汇报与征求意见;院级学生组织自行推优确定候选人,向院团委汇报与征求意见。候选名单需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至院团委。

2)院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推荐名单。

3)推荐名单经院团委审核无误后,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评名单。

4)受表彰集体、个人由院团委正式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其奖励审批表归入个人档案。

五、材料报送

(一)参评集体及个人均需认真填写申报表。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另需提供《团支部工作手册》及团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材料(1500字左右,3-5张照片)。

(二)分团委负责本单位参评集体与个人材料的汇总;各院级学生组织负责本组织参评材料汇总。纸质文档(一式两份)于4月2日(星期一)至4月4日(星期三)的工作时间,报送至明德楼二楼新青年服务发展中心处(团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电话:15905911858(潘钰欣);电子版于4月4日(星期三)前发至邮箱:mnkjxytwzzb@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分团委(组织)“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7-2018学年
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7-2018学年
院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7-2018学年
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表

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7-2018学年
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




 

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3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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