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生动展示我校教师教书育人风采,充分表达学生对老师的深深敬意和感激之情,以教风促学风,在全校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校学生会
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指导单位:教务处、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工会
评选委员会:校学生会主席团、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
申述委员会:学校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
二、参选资格
(一)坚定理想信念,潜心立德树人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用高尚的人格、深厚的理论功底赢得学生,自觉做为人为学为师的表率。
(二)道德情操高尚,落实“三全育人”
把敬业爱生作为自己工作的根本准则,自觉把育人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全过程,对工作高度负责,讲担当讲情怀。课程教学与思政教育同向同行,在工作中关爱学生,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等方面表现优秀。
(三)秉持仁爱之心,因材施教有担当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辅导答疑耐心细致。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以立德树人为本,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作用,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深受学生的爱戴。
(四)积极投入教改,教学业务精湛
教学质量过硬,创新教学方法,备课充分,精心设计课堂教学方案,无教学事故。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实践和研究,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积极参与学校“三全育人”相关工作。
(五)示范作用明显,工作业绩突出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传播优秀文化,努力弘扬科学精神、工匠精神、职业精神。高质量完成教师岗位工作,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表现出色。
(六)所推荐老师为本校专任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在本校任教满2年及以上。
(七)第五届、第六届“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获得者不再参选第七届“我做喜爱的好老师”评选(不包括提名奖)。
三、评选名额
(一)校级“我最喜爱的好老师”提名人选20名。以行政班级(非毕业班)为单位投票产生班级推荐候选人,每个班级限推荐1名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成立学生评选小组,按照提名人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评选出本单位“我最喜爱的好老师”提名人选,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通过后,上报校评选委员会。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根据提名人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由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商议推荐人选(若其他实体二级学院班级有推荐,可为参考依据),上报校评选委员会。(参评相关材料由参评教师自行准备。)
(三)本次评选校级“我最喜爱的好老师”共10名,从20名校级提名人选中经学生代表投票产生。
四、评选办法
(一)院级“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办法详见附件2。
(二)校级“我最喜爱的好老师”采取学生PPT现场推介,学生代表投票方式产生:
1.二级学院学生会负责组建本学院学生评选小组,评选小组需由本学院具有广泛代表性的10名同学组成,二级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任组长;
2.校学生会对各二级学院学生评选小组成员资格进行复核;
3.二级学院学生会负责制作“我最喜爱的好老师”提名人选的宣传材料;
4.校评选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提名人选审查后进行公示;
5. 二级学院学生会须安排指定人员为本学院的校级“我最喜爱的好老师”提名人选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宣讲推介,形式不限,鼓励创新;(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提名人选可由校学生会指定人员或本学院指定学生进行汇报推介。)
6.校级评选采用现场推介形式根据票数结果产生;现场投票由评选委员会、各二级学院学生评选小组及二级学院投票代表(每个学院20名)组成;
7.在各二级学院学生评选团代表监督下,由校评选委员会计票,根据投票结果按照得票高低产生闽南科技学院“我最喜爱的好老师”人选。
五、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分为班级推荐、学院评选、校级评选和总结表彰四个阶段:
(一)班级推荐
经班级推荐,产生本班所推荐的院级“我最喜爱的好老师”候选人,填写《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我最喜爱的好老师”(院级)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3)。
(二)学院评选
学院需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并制作宣传海报,在本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进行宣传。投票选举产生院级“我最喜爱的好老师”,确定校级“我最喜爱的好老师”提名人选,填写《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我最喜爱的好老师”(校级)提名人选推荐表》(详见附件4),并于5月29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及其它相关宣传材料发送至mnkjxyxswyh@126.com, 联系人:姚冬梅,13159425967。
(三)校级评选
校“我最喜爱的好老师”提名人现场推介汇报将于6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结表彰
现场汇报投票得票前 10 名的老师,获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荣誉称号,其余10名老师获第七届“我最喜爱的好老师”提名奖荣誉称号,获得者将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并于今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六、监督机制
(一)“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过程中,禁止“拉票”、“换票”等舞弊行为的出现。
(二)如有以上舞弊行为发生,校评选委员会将把有关情况上报指导单位进行仲裁,并提交学校做出相应处罚:
1.取消该院的提名资格;
2.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申诉方案
1.评选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有疑义可向学校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所有申诉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给出答复和解释。
2.在评选结束后,校评选委员会将评选出的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我最喜爱的好老师”名单公示五天,对结果有异议的师生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所有申诉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给出答复和解释。
附件:1. 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我最喜爱的好老师”提名人名额分配表.docx
2. 闽南科技学院“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办法(修订).docx
3. 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 “我最喜爱的好老师” (院级)候选人推荐表.docx
4. 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 “我最喜爱的好老师” (校级)提名人推荐表.docx
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