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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艺术团
时间:2021-09-09 15:46   来源:    作者:   

 

 

     

张晓强(团长)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大学生艺术团工作制度

一、部门介绍
   大学生艺术团是由全校学生文艺活动积极分子组成的,以开展艺术实践和学生文艺活动为主,直属校团委管理的大学生学生艺术团体。本团的活动宗旨是:通过对艺术的学习和实践活动,繁荣学校艺术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艺术文化素质,追求卓越的精神,反映大学生意气风发的精神面貌和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学生课余生活,陶冶学生艺术情操,培养学生的艺术鉴赏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艺术团工作应遵循求实、求效、求美的原则:
1、求实——工作踏实肯干,做事实事求是。
2、求效——工作讲究效率。
3、求美——工作重心围绕美好的艺术作品。
三、在艺术团的日常工作中应当立足五个基本点:
1、组织建设——构建一个强有力的综合型艺术团
2、思想建设——营造一个和谐的艺术团气氛。
3、制度建设——倡导一个完善的制度。
4、档案建设——制作一套完善的档案。
5.文化建设——积极准备各种文艺演出活动。
四、艺术团成员应积极参加日常组织的训练,提高自身的文艺表演能力;应积极参与学校的重大文艺演出和其他艺术活动;积极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文艺演出和比赛;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
第一章  机构设置
第一条 领导机构: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两名,艺术团设团部与七大队伍,七大队伍分别是合唱队、啦啦操队、舞蹈队、柏拉徒乐队、礼仪队、雅乐团、模特队,聘请指导老师若干名,指导各队日常基训。各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若干名,采取推荐、自荐方式产生队员:
1、各队指导老师负责本队内的日常训练和节目排练,监督节目进度,确保节目质量。
2、主持队长会议,传达艺术决议及按时汇报工作进程
3、负责各组的考勤工作和纪律问题,定期检查队员的训练情况。
4、协助副团长管理艺术团建设,负责发掘有艺术才华的同学。
5、必须带头以身作则,工作认真负责,在团内外时刻维护艺术团形象。
第二条 艺术团成员
1、团员的录用:
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文艺才能,对艺术有浓厚兴趣,经过艺术团公开招考面试,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艺术团团员(以下简称团员),填写艺术团团员登记表后正式成为大学生艺术团团员。
2、团员条件:
1)思想品质优良,自愿遵守艺术团各项规章制度。
2)艺术上有专长、有兴趣,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3)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
3、团员的义务:
1)遵守艺术团章程,按时参加本团训练、演出、执行本团决议。
2)努力学习、刻苦训练,培养虚心求教的精神,发挥特长,鼓励原创,多出成果。
3)例会或和排练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4)处理好不同部门工作、工作与学习、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影响自己和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5)尊敬老师,配合组织管理。团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6)艺术团团员自觉维护艺术团荣誉。
4、团员的权利:
1)有参加艺术团组织的各种培训、讲座、训练等各项活动的权利。
2)对艺术团的组织管理、业务培训、艺术指导等方面有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在艺术团中承担活动演出,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团员有资格竞选艺术团队的队长。
4)对原创的作品拥有著作权。
5)入团自愿,退团自由,但退出艺术团时,需向艺术团提出申请,并办理退证等相应退团手续。
第二章艺术团管理制度
第一条 艺术团团员管理制度
1、建立团员档案管理制度。被艺术团正式录用的团员,艺术团统一建立团员档案,记载训练、演出、比赛及奖惩情况。
2、队长每年换届。届满、毕业、退团及被除名的人员失去队长资格。每学年进行一次选举,提拔一批有专业水平,组织能力强,工作负责,有创新精神的同学。
第二条 排练制度
1、艺术团排练及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各队每周定期活动1~2次,每次1.5小时,活动时间以周一至周日晚上为主,其他课余时间为辅,活动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学习和基本功训练、节目排练。艺术团每年定期安排校内汇报演出一次,不定期聘请老师进行艺术专题讲座。团内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
2、艺术团活动内容包括年度汇报演出,完成上级交给的演出任务,在学院支持的情况下,参加校内外各种规模、性质的比赛和表演。
第三条 例会制度
1、艺术团内各个队每个星期召开一次小组会议,进行交流学习和收取各组员对艺术团建设的建议。
2、艺术团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艺术团干部会议,听取一月来的工作完成情况,讨论下个月的工作计划。
3、每个月召开全体团员大会一次,对工作任务、排练计划进行布置,对重要决议进行全体表决。
第四条 考勤制度
1、会议考勤
1)艺术团例会及各部门例会考勤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登记在册。任何成员若有事不能到会,应事先向副团长请假,副团长做好相应记录。不得临时请假。
2)团员若无故缺勤,累计达两次,则在全体会议上通报,假如屡次再犯,则视为自动退团。
2、活动考勤
1)活动考勤按上述会议考勤执行
2)因联系或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活动效果者,上交自我检查。
3)个人无故缺席活动,但未造成严峻影响者,上交自我检查。若犯三次以上,自动退团。
4)因个人无端缺席活动而影响整个活动的进行或者活动效果者,上交自我检查,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同时自动退团。
第五条 部门负责制度
1、艺术团下属七个队的队长必须做好本部门所负责的工作,具体到人做到主管负责、责任下放。追究责任时则追究首要责任人队长。
2、各小队需在第学期开学初将本学期工作计划上交团长,要及时,由艺术总监统一整理,并写总的计划和总结,交给主席团审批后,如无误执行。
3、各队要严格按照计划去做,艺术团依据完成情况进行各队评比。
4、各队间需要加强联系,互相配合。
第六条 活动制度
为方便艺术团大型及常规演出顺利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演出到位:参加演出的成员应事先做好准备,确保演出提前到位,并全力配合进行化妆、换装,及演出准备。有事者须提前两天请假,并得团长的通过后方可批假。
2、道具的保管:参加演出人员若有使用租用服装或道具,应妥善保管,并在演出后及时上交,不得拖延或不上交,违者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态度和纪律:演出时应全力表演,积极热情,不得因个人情绪而影响演出效果,注意台上及后台纪律,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第七条 考核与评奖制度
1、艺术团对各队队长进行综合评价、团长考核等有关方面的反映等予以综合评定。
2、本团对团员建立档案,对活动参加情况和其他方面的表现予以记载,每学年末评出优秀团员,给予奖励,并将其表现报送校团委。优秀团员的评选根据要求:积极参加艺术团组织的各项晚会、演出、比赛、会议,认真参加日常例会和练习,并在工作或表演中有突出贡献。
3、团员本着“学习第一”的原则,学好专业课程的同时,提高个人艺术修养。优秀团员的评定将参考其在艺术团的表现,出勤情况以及文化专业成绩。
4、考核标准:
1)训练出勤:团员必须按时参加日常训练,不得迟到早退。凡无故旷到三次者做退团处理,迟到两次以旷到一次处理;
2)训练态度: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投入到艺术节目训练之中,以大局为重,服从团内统一安排;谦虚好学,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进行训练并参加演出,注重团结协作;
3)事假病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排练演出,必须向队长及时请假(需带请假条),事后请假或请人带请假均以旷到处理。
4)成员形象:凡团内成员必须注意个人形象,维护艺术团的利益,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凡有损大学生艺术团形象者,予以警告和批评,影响严重者予以退团处理。
5)艺术团成员参加会议、活动和演出情况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团内年表彰的依据。
第八条 年终总评加分标准
1、艺术团各队队长按学生会干事职务标准加分。
2、艺术团团员按学生会干事职务标准折半加分。
3、其他活动加分皆按各年级标准加分。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学生两委艺术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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