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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福建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08 23:29   来源:两委办公室    作者:tw   

各学院团委: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青年,决定开展福建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我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重点关注家庭困难学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三)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四)本人的事迹在校园各类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二、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团委推荐(2020年7月8日-7月15日)。各学院团委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并提交以下材料:

1.候选人填写《2019年度“福建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汇总表》和《2019年度“福建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推报工作报名表》各一式一份;

2.2019年度“福建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推报工作报名表,内含自强故事和成果(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须经过所在学院团委审核确认;

3.各学院团委候选人电子版材料请于7月15日(周日)17:00前将2个附件材料发送到362184002@qq.com,邮件名及附件统一命名为**团委自强之星评选材料

(二)公布推送名单(7月18日)。经分管领导与校学工处、校团委、校学生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自强之星候选人进行审核、投票,择优推选出“福建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并于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推荐参评“福建省大学生自强之星”。

三、评选名额

本次学校将最终择优推出1名自强之星参评“福建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挖掘青年学生中自强之星的典型,并将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荣根(师)15160362036

       叶嘉鑫(生)13375956705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福建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2019年度”福建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推报工作报名表.docx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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