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院学生会、院级学生组织:
为激励全校广大青年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全校团员青年投身高水平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建设,经研究,拟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2018年度在学校共青团工作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9年3月-4月
二、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1.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三、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四、名额分配
为进一步规范表彰项目,突显受表彰对象的代表性与先进性,拟表彰“五四红旗团支部”数量控制在全校现注册团支部的10%,“优秀共青团员”(含标兵)数量控制在全校团员数的3%,在计算推优名额时,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优秀共青团干部”(含标兵)数量控制在全校团员数的1%,在计算推优名额时,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具体分配方案:
(一)以2019年1月学院团情统计的数据为依据,对各学院推优数量进行分配。
(二)评选“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各10个。各二级学院团委可分别推荐“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各2个,参与学院团委评审。
(四)单列项目:
1.院学生会等院级学生组织可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相关部(处)职能延伸型学生组织可推荐“优秀共青团员”。
2.“挑战杯”专项:在2018年度全国、全省“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中,获得国家三等奖(铜奖,含)、省二等奖(银奖,含)以上奖项,且无违规违纪的团员,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员”。
3.网络新媒体工作专项:优秀共青团干部2名,优秀共青团员5名。由学院团委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统筹推荐。
以上项目,不占二级学院名额。
五、评选程序
(一)二级学院推选
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工作,须经本单位党总支审批,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单列项目由各负责单位组织推选,并做好公示程序。
(二)学院团委评审
1.学院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名单。
2.“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评审,由学院团委组织评审会投票产生。
(三)受表彰集体、个人由学院团委正式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审批表归入个人档案。
六、材料报送
(一)参评集体及个人均需认真填写申报表。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需提供团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材料(1500字左右,3-5张照片)以及“三会两制一课”开展情况。
(二)各二级学院团委负责本学院参评集体与个人材料的汇总;各院级学生组织负责本组织参评材料汇总。于4月14日(星期日)前,将纸质文档(一式两份)报送至明德楼二楼新青年服务中心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mnkjxytwzzb@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xx学院(组织)“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
附件:
1.闽南科技学院2018年度“五四评优”评选标准.doc
2.闽南科技学院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审批表.doc
3.闽南科技学院2018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审批表.doc
4.闽南科技学院2018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审批表.doc
5.闽南科技学院2018年度“五四评优”推荐情况说明(模板).doc
6.闽南科技学院2018年度“五四评优”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