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
【转发】关于评选2018年度福建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通知
时间:2019-03-29 12:26   来源:团委办公室    作者:tw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校学生会、校级学生组织:

为激励全校广大青年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全校团员青年投身“双一流”建设,经研究,拟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2018年度在学校共青团工作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9年3月—4月

二、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1.五四红旗团支部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二)先进个人: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三、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四、名额分配

为进一步规范表彰项目,突显受表彰对象的代表性与先进性,拟表彰“五四红旗团支部”(含标兵)数量控制在全校现注册团支部的10%-11%之间,“优秀共青团员”(含标兵)数量控制在全校团员数的3%-3.5%之间,“优秀共青团干部”(含标兵)数量控制在全校团员数的1%-1.5%。具体分配方案:

(一)2019年1月校团情统计的数据为依据,参照2017-2018学年二级学院共青团考核结果,对各学院推优数量进行分配。

(二)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各15个。各学院团委可分别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各2个,其中研究生集体(个人)1个,本科生(个人)1个,参与校团委评审。无研究生学院,各推荐1个。

(三)单列项目:

1.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等校级学生组织可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相关部(处)职能延伸型学生组织可推荐“优秀共青团员”。

2.网络新媒体工作专项:优秀共青团干部20名,优秀共青团员30名。由校团委小葵新媒体工作室统筹推荐。

3.“挑战杯”专项:在2018年度全国、全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获得国家级铜奖、省二等奖(银奖,含)以上奖项,且无违规违纪的团员,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员”。

以上项目,不占学院名额。

五、评选程序

(一)学院(单位)推选

各学院团委根据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评选工作,须经学院党委审批,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单列项目由各负责单位组织推选,并做好公示程序。

(二)校团委评审

1.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名单。

2.本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本科生十佳,将采用基层考察,评审展示的形式举行。校本部各学院开展院内初评,推荐1个团支部参与学校评审。推荐团支部填写《2018年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纸质版于4月10日(星期三)交至旗山校区校团委312办公室。校团委将开展初评,于4月20日左右,开展现场展示评审(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3.“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研究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评审,由校团委组织评审会投票产生。

(三)受表彰集体、个人由校团委正式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审批表归入个人档案。

六、材料报送

学院团委负责本学院参评集体与个人材料的汇总;各校级学生组织负责本组织参评材料汇总。电子版统一报送,纸质文档(一式两份)于4月15日(星期一)至4月17日(星期三)交至旗山校区校团委31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fjsdtwzzb@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学院(组织)“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联系电话:22867310。

 

附件: 1.2018年度校“五四评优”评选标准.doc

 2.2018年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审批表.doc

 3.2018年度校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doc

 4.2018年度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表.doc

 5.2018年度校“五四评优”推荐情况说明(模板).doc

 6.2018年度校“五四评优”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27日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8年度闽南科技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