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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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协会

时间:2016-07-01 21:28   来源:    作者: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读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读者协会(注:以下简称社联读者协会)。

第二条  性质

协会是由学院领导,在学院图书馆直接领导监督下的大学生性质组织。

第三条  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配合院图书馆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密切图书馆与读者间的关系营造高雅的图书馆学习气氛;宣传和发展校园文化。丰富大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培养新世纪具有综合素质的大学生。

第四条  主要职能

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培养大学生良好的读书习惯,提高读者的阅读积极性及阅读能力,培训读者的文献检索能力,提高读者的信息获取能力,培养全面的信息素质。加强读者图书馆之间的交流,推动读书活动,提高学生素质,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架起图书馆与学生间良好的沟通桥梁。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协会活动范围

1.配合学院党委、团委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使协会成为学院校园文化的建设者;

2.根据学院的职能活动和教学的需要,开展专题读书活动,交流读书经验,带动全校学生,多读书,读好书,购好书,做文明读者,营造书香校园;

3.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其它高校读者的联系;

4.密切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联系,形成相辅相成的和谐发展态势;

5.通过举办学术报告会、读书竞赛、座谈会等活动,促进会员之间,协会与其他社团之间的交流,丰富会员文化,增强读者的综合文化素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机构设置及职能

1.会长(1名):制订协会年度工作计划,督办计划的落实,做出年度工作总结。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及时了解广大师生的反馈意见,组织安排会员定期的活动;

2.副会长(4名):协助会长处理会务,协调和了解各组工作,会长因事缺席时由副会长代理会长职务;

3.秘书组(3名):负责发展会员,维持会内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各组之间内在联系;负责会费管理,会议记录,会务传达、组织与安排以及协会日常文件和档案的保管等;负责读者心得、书评、读者建设的收集整理,并同图书馆保持联系;

4.策划组(3名):在协会开展每项活动时,负责对活动的场地、时间、人员进行统筹安排,记录会员的考勤情况;负责组织读者参加“座谈会、”“交流会”与“书评讲座”等读者沙龙活动;

5.宣传组(3名):负责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以及日常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图书馆的各项章程制度以及对外宣传本协会等;

6.网络组(3名):负责网页建设,并适时更新网页内容;创建和管理协会电子档案;负责管理与出借会员共享图书;负责对协会网站进行日常维护以及通过互联网与外校社团联谊等。

第四章  会员管理

第七条  入会条件

1.拥护协会章程;

2.自愿加入协会;

3.热爱读书,热爱书籍,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读者。

第八条  入会程序

1.新会员于新学年开学的第一个月内向协会提出申请,平时可通过引荐的方法招收新会员;

2.经审核通过,由协会给予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权利:

1.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加评优的资格;

2.会员对协会工作有提出咨询、批评、建议以及监督的权利;

3.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在会上有根据地批评任何会员,揭发、检举任何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理和罢免不称职的会员及干部的权利;

4.可借阅图书馆的影音资料以及本人借书数量可由5本增加到7本;

5.对于参加本协会举行的活动,享有优先权;

6.有优惠购书的权利;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执行协会作出的决议;

2.积极承担并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任务;

3.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图书馆安排和管理,共同推进图书馆的建设,不损害该馆的利益;

4.积极维护社联读者协会的团结稳定,维护协会的名誉,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促进协会发展;

5.会员之间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倡导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共同进步的精神,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6.积极主动交纳会费,每年10元。

第十一条  会员辞退:

1.会员退会应提前做出书面申请,经会长批准后一个月,收回会员证,即可离开本会;

2.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3.退会、离会时应交还会员证,取消优惠权限。

第十二条  会员的考核与评优:

1.每学期协会对会员进行一次考核,凡不合格者给予辞退;

2.协会会员均可参加评比(受批评处分者取消评比资格);

3.每学期协会进行一次评优活动,评出优秀会员若干名,颁发院级荣誉证书及给予奖励,并通知所在系、专业、班级,将荣誉记录于本人档案;

4.评选方式为会员本人填写或由其他会员推荐、提名并经全体会员公开选举,最后交指导老师审核批准。对图书馆或协会有重大贡献或能力突出的会员,可破格提拔。

第十三条  干部考核与选拔:

1.每学期评比一次,评出优秀干部若干名;

2.协会干部均可参加评比(受批评处分者取消评比资格);

3.会长和副会长由前任干部提名,通过审批后任定;

4.其他干部的任职,会员自主申请并由会长、副会长及相关干部面试后经审批后任定;

5.协会干部享受校级学生干部同等待遇;

6.所有干部任期一年,可连任,若遇特殊情况,由原负责人讨论决议。

第五章  经费

第十四条  经费来源:会员会费、上级拨款、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  经费管理和使用:经费由秘书组负责管理,使用范围必须为协会组织的活动开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社联读者协会。

第十七条  生效日期: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行。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6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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