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排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与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协会宗旨:为了提升同学们对排球的兴趣,活跃同学们的课外活动,发展特长,提高同学们的个人球技水平,促进技能发展,提高素质。使同学们在兴趣与活动中学习,在学习中共同进步。
第二条 协会目的:通过对内对外的各项活动,使我们协会会员在球技水平上有所提高,从而使协会的整体水平得到提高,进而提高协会和学院知名度。
第三条 协会最高领导为会长,会长行使最高权力,要对会员负责,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四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干事十四名,指导老师:邓福权老师。
第五条 协会内部现设立四个组:教练组(4人),秘书组(3人),宣传组(3人),裁判组(3人)。
第六条 职责分配
会长:负责协会全面事务的规划和决策,领导和协调各个小组;
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各项事务及贯切执行协会内部通过的各项活动;
教练组:它是由有一定排球基础,积极性强的同学组成,主要是为了提高个人的技术水平和竞技水平,以及指导会员的训练,提高协会全体会员的整体水平;
秘书组:其成员责任心要强,有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主要负责统计和规划会费的支出以及搞各项活动的财务预算,会费使用要公开,帐目要清楚;
宣传组:其成员要有一定的书法功底,较好的宣传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负责协会的形象宣传,以及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裁判组:其成员要具有责任心 ,公正公平,并且对排球相关的规则有一定的了解。
第七条 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交纳的会费。
第二章 协会会员
第八条 入会条件
1.必须是福建师范大学闽南技术学院的学生;
2.承认章程,自愿接受和遵守协会的各项规定;
3.对排球感兴趣;
4.自觉履行会员的义务和享受权利;
第九条 入会手续:先报名并交纳会费,成为会员之日起,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义务
1.会员有义务及时交纳会费;
2.会员有义务接受协会的安排;
3.会员有义务参加协会活动和比赛;
4.会员有义务保护协会的相关财物。如:排球、排球网、排球场设施等;
5.会员有义务以主人公的身份关心、爱护、支持协会;
6.会员有义务监督会长以及各干部的工作;
7.会员之间团结友爱,相互交流,相互学习。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1.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的权利;
2.会员享有对协会提出合理有据的意见和批评的权利;
3.会员享有拒绝接受章程规定以外的无理条款的权利;
4.会员享有经会员大会同意批准退出协会的权利。
第三章 协会活动
第十二条 每周周三和周五为下午四点三十到七点,周六周日为下午为三点半到七点。
第十三条 每年协会举办最少两次的比赛,比赛的奖金由会员费中提取,奖品由赞助商提供。
第十四条 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适当举行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和比赛。
第十五条 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种活动。
第十六条 组织优秀选手参加市主办的高校排球比赛。
第四章 换届制度
1.新一届干部的产生方式有直接选举和直接委任两种方式;
2.干部任期为一个学年,最多可连任两届;
3.原则:民主、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章程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生效。
第十八条 章程若须修改,由2/3 基层干部通过,会长修改。
第十九条 章程由福建师范大学闽南技术学院排球协会制订并负责解释,推行实施。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