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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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协会

时间:2016-07-01 22:09   来源:    作者: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排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与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协会宗旨:为了提升同学们对排球的兴趣,活跃同学们的课外活动,发展特长,提高同学们的个人球技水平,促进技能发展,提高素质。使同学们在兴趣与活动中学习,在学习中共同进步。

第二条  协会目的:通过对内对外的各项活动,使我们协会会员在球技水平上有所提高,从而使协会的整体水平得到提高,进而提高协会和学院知名度。

第三条  协会最高领导为会长,会长行使最高权力,要对会员负责,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四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干事十四名,指导老师:邓福权老师。

第五条 协会内部现设立四个组:教练组(4人),秘书组(3人),宣传组(3人),裁判组(3人)。

第六条 职责分配

会长:负责协会全面事务的规划和决策,领导和协调各个小组;

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各项事务及贯切执行协会内部通过的各项活动;

教练组:它是由有一定排球基础,积极性强的同学组成,主要是为了提高个人的技术水平和竞技水平,以及指导会员的训练,提高协会全体会员的整体水平;

秘书组:其成员责任心要强,有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主要负责统计和规划会费的支出以及搞各项活动的财务预算,会费使用要公开,帐目要清楚;

宣传组:其成员要有一定的书法功底,较好的宣传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负责协会的形象宣传,以及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裁判组:其成员要具有责任心 ,公正公平,并且对排球相关的规则有一定的了解。

第七条 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交纳的会费。

第二章 协会会员

第八条 入会条件

1.必须是福建师范大学闽南技术学院的学生;

2.承认章程,自愿接受和遵守协会的各项规定;

3.对排球感兴趣;

4.自觉履行会员的义务和享受权利;

第九条 入会手续:先报名并交纳会费,成为会员之日起,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义务

1.会员有义务及时交纳会费;

2.会员有义务接受协会的安排;

3.会员有义务参加协会活动和比赛;

4.会员有义务保护协会的相关财物。如:排球、排球网、排球场设施等;

5.会员有义务以主人公的身份关心、爱护、支持协会;

6.会员有义务监督会长以及各干部的工作;

7.会员之间团结友爱,相互交流,相互学习。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1.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的权利;

2.会员享有对协会提出合理有据的意见和批评的权利;

3.会员享有拒绝接受章程规定以外的无理条款的权利;

4.会员享有经会员大会同意批准退出协会的权利。

第三章  协会活动

第十二条  每周周三和周五为下午四点三十到七点,周六周日为下午为三点半到七点。

第十三条  每年协会举办最少两次的比赛,比赛的奖金由会员费中提取,奖品由赞助商提供。

第十四条  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适当举行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和比赛。

第十五条  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种活动。

第十六条  组织优秀选手参加市主办的高校排球比赛。

第四章 换届制度

1.新一届干部的产生方式有直接选举和直接委任两种方式;

2.干部任期为一个学年,最多可连任两届;

3.原则:民主、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章程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生效。

第十八条  章程若须修改,由2/3 基层干部通过,会长修改。

第十九条  章程由福建师范大学闽南技术学院排球协会制订并负责解释,推行实施。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6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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