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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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装设计协会

时间:2016-07-01 21:52   来源:    作者: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时装设计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时装设计协会(注:以下简称时装设计协会)是一个推动学校发展,让喜爱时尚的同学能在各自不同的舞台上展现自我的社团,是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学生组织。

1.协会宗旨

网聚学院原创设计(时装)的爱好者,搭建展现自我、独特自我的舞台,从而推动校园原创艺术的发展和繁荣校园文化,并在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在过程中提高自身艺术修养和专业水平。

2.协会目标

发掘学院人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注重实践、为参加全国服装设计大赛打好基础,并且营造活跃的学院艺术气氛,成为学院优秀社团之一。

3.协会口号

时尚改变生活。

第二章  管理制度

第一条  时装设计协会最高领导为会长,会长行使最高权力,要对会员负责,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条  时装设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四名,干事十三名。

康美模特组指导:刘冰倩

美林负责人+模特组指导:施倩

宣传组指导:林思涛

美妆组指导:杨晓玲

办公室组指导:吴志昕

指导老师:林雅馨

第三条  时装设计协会内部现设立四个组:美妆组(2人)、模特组(4人)、宣传组(3人)、办公室组(4人)。

第四条  职责分配

长:负责时装设计协会全面事务的规划和决策,领导和协调各个小组。

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各项事务及贯切执行时装设计协会内部通过的各项活动。

模特组:模特组会员可以在这里学习到形体的基本训练,在训练中学会如何自信的表现自我、培养自信心和团队协调与配合能力。

宣传组:成员要有一定的绘画功底、较好的宣传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负责时装设计协会的形象宣传、以及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美妆组:负责时装设计协会举办活动时模特的彩妆及服装。

办公室组:负责时装设计协会内部的人员管理、整理相关人员名册资料、做好联系工作。

第五条  时装设计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交纳的会费。

第三章  协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制度

1.会员资格

每个学期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安排下进行时装设计协会自主招新,凡符合以下要求者均可入社。

要求如下:

(1)入社时自愿交纳 20元会员费,服从院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相关活动安排;

(2)在工作方面有一定才能、勤奋好学,并且长期留宿学校;

(3)在活动中要有足够的热情及责任心;

(1)各个年级各专业同学均可申请加入。

2.会员权利和义务

(1)正式入会成员有权参加时装设计协会组织的任何活动、可以随时向会长提出意见,社团成员积极服从和配合学院分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事务安排、在时装设计协会的领导下有序的进行活动;

(2)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3)时装设计协会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时装设计协会成员有权向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反映问题和情况;

(4)时装设计协会成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

(5)时装设计协会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

第四章  协会活动

1.活动范围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活动方式

(1)组织会员定期聚会进行交流,或联系专业教师进行设计艺术和技术指导;

(2)每学年上半学期,配合女生部活动,让服装设计大赛丰富多彩,并扩大规模;提高女生部和服装设计协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每学年下学期举办协会品牌活动十佳模特大赛,使时装设计协会挖掘更多人才并提升时装设计协会知名度。

3.工作计划

(1)例会制度

每周一次社团负责人商议讨论社团近期事宜及活动安排,开社团全体会员大会以促进会员内部交流、征求会员想法意见并安排社团近期工作;

(2)活动组办计划

①每两周举办一次内部小型活动,内容如会员内部交流与作品展示、对优秀作品进行鉴赏点评等、从而促进会员沟通交流学习,活跃艺术气氛;

②每两个月举办一次中型活动,内容如请创作优秀的会员对其他会员进行培训,邀请专业老师开讲座;

③每学期或每学年在我校举办大型活动,为会员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并提高社团的影响力。

第五章  换届制度

1.新一届干部的产生方式有直接选举和直接委任两种方式;

2.干部任期为一个学年,最多可连任两届;

3.原则:民主、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章  附则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生效;

2.时装设计协会成员有权向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反映问题和情况;

3.时装设计协会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社团成员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时装设计协会内部成员或团委老师对章程内容提出意见后,在学期前由负责人开展例会商议修改细节,并得到老师同意后并在即日起执行。

第八章  社团终止的程序

1.时装设计协会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应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

2.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应当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书;清算期间,时装设计协会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3.时装设计协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办理注销登记;

4.时装设计协会处理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5.时装设计协会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6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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