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结构,提高发展团员工作质量,根据上级团组织确定的2024年我校发展团员名额,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校团委结合各二级学院团委报送的2024年计划发展团员数,确定了各二级学院团委2024年上半年发展团员数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周期
2024年4月-5月
二、推荐对象
根据发展名额分配表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择优推荐拟发展对象。
三、发展条件
全日制在校,有意愿向团组织靠拢的、积极向上的非团员青年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4周岁以上,且被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满3个月以上;
(二)承认团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的;
(三)思想政治表现好,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与社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学习勤奋,态度端正,上学年(期)无挂科,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班级前50%,综合测评位列同专业前50%,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
(五)成为注册志愿者,自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起在志愿汇(或校青协)上记录累计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
(六)在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荣誉的,担任学生干部实绩突出的,或因其他优异表现受到各级表扬的,优先推荐;
(七)年龄和志愿服务认定截止于2024年4月10日。
四、工作流程
(一)闽南科技学院发展团员工作程序(见附件1);
(二)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各单位需严格按照条件,参照发展团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择优推荐拟发展对象,并填写《闽南科技学院2024年上半年拟建议发展团员名单》(附件2);
(三)校团委拟定于4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校团委组织部另行通知)开展团校培训并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团委,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展,名额将收回再统筹安排;
(四)校团委对新发展团员分发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材料,各单位要及时建立团籍档案,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五)各二级学院团委要组织开展好新团员的“入团仪式”以及团员教育工作;
(六)各单位在2024年4月17日前将《闽南科技学院2024年上半年拟建议发展团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mktwzzb@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xx学院2024年上半年发展团员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上交至明德楼二楼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门牌号219)。
五、工作要求
(一)严把发展质量。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使入团条件具体化,避免入团条件的泛化、虚化。要严格规范入团程序,使入团的过程成为提升团员先进性的过程,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的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强科学统筹。各单位要根据计划,在做好充分调研摸底、掌握基本底数的基础上,注重各项调控,研究制定本单位2024年年度发展团员计划,并将计划分配情况存档备查,精确到每个专业和班级。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对各年级青年数、团员数、团青比要有一本“明白账”,以此为依据精准测算、分配指标尤其要防止发展计划过度集中在个别专业、个别班级,要杜绝不分配或少分配发展团员指标等“关门主义”现象。
(三)强化工作指导。各单位要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科学分配发展计划、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二级学院团委要提前做好团员发展年度计划,严格把握团员发展时间节点,
联 系 人:黄俊敏(师)、洪莹;
联系方式:0595-86658687 、15260559207。
附件: 1. 闽南科技学院2024年上半年拟建议发展团员名单.docx
2. 闽南科技学院2024年上半年发展团员名额分配.docx
3. 闽南科技学院发展团员工作程序.docx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