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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8 21:35   来源:两委办公室    作者:tw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团委联〔2024〕5号)、《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闽大学生志愿办〔2024〕4号)等文件精神,在青年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踊跃到乡村工作,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现将“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以下简称“乡村振兴计划”,既原“欠发达地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3日-5月3日。

二、报名方式

依托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专题网站:

http://220.160.52.58/,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专题网站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

三、招募对象

从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1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招募50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我省福州、漳州、泉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各县(市、区)的乡(镇)开展为期两年的乡村教育、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管理、产业建设、数字乡村、绿色乡村、乡村文化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四、招募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具备奉献精神,能切实履行志愿者光荣的职责。

(三)具备服务岗位所需的相应的专业知识。

(四)符合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9年7月31日后出生,含7月31日)。

(五)已参加过“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社区服务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对象范围。

五、相关政策

(一)在岗待遇

1.服务期间,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确定并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不低于2022年1月补贴标准每人每4324元);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服务单位比照本单位相同岗位在编工作人员落实“乡村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同等福利待遇。

2.参加“乡村振兴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3.服务期间,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期满政策

1.“乡村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经“乡村振兴计划”省项目办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参加“乡村振兴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2.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0%的职位,定向考录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乡村振兴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3.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乡村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承担“乡村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招募任务的县(市、区),在开展事业单位招聘时应根据当年期满人员数量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采取“专门岗位”或“专项招聘”方式,面向“乡村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招聘,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对于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以直接聘用,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社部门核准。

4.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乡村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有就业意愿的,由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在服务乡镇新增编外人员时可以直接聘用,在服务地县(市、区)用人单位新增编外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创业意愿的,由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创业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团内“大学生创业帮扶计划”。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支教服务期间计算教龄。

6.服务期满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

同时,将《关于印发<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团委联〔2024〕5号)、《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闽大学生志愿办〔2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我校202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实施的有关工作。


附件:1. 关于印发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 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pdf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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