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闽南科技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通过典型宣传教育,发挥榜样人物的先锋示范作用,与学校优良学风建设相结合,在全校掀起奋进浪潮。
(二)充分发挥各单位“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职能,由点到面地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
(三)积极寻找先进青年,为我校学生群体开辟一个彰显独特个性和能力本位的人物评比舞台,展现大学生青春正能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领导,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曾荣根(师)
副主任:黄俊敏(师)、聂阳晨
成 员: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委员、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三、评选时间
2023年4月
四、评选范围
我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全体全日制在册生(原则上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选)。
五、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原则上推选出第五届“大学生年度人物”8名,提名奖8名。
评选基本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追求知识,热爱科学,善于创造、勤于学习、甘于奉献。
(三)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学校,心系社会。
(四)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力。
(六)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富有激情,敢于挑战,志存高远。
(七)学业成绩优秀,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详见附件1)。
(八)参选学生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21年、2022年,曾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大学生(荣誉需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可适当放宽年限。
七、评选办法
年度人物分为思想引领类、创新创业类、自强不息类、实践公益类、实干担当类、多才多艺类、孝老爱亲类和全面发展类等8个类别。通过各二级学院团委审核并推荐,经评审委员会民主投票等,最终评选出第五届“大学生年度人物”。
八、评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4月10日-4月16日):
1.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发动,由学生自主报名,经所在学院评审小组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材料评审推荐(各类别评选推荐出不少于1名学生参加校级评选),报至二级学院团委同意后,并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学校各学生组织如有符合条件者可择优推荐参评。
(二)评选审核(4月17日-4月21日):
本次评选采用评选委员会初评和现场答辩评选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评方式。各二级学院推荐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评选委员会对所有推荐参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材料评审及综合考核,展开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16名“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人选;
第二阶段:现场答辩
1.时间:2023年4月21日;
2.校团委、校学生会公布并宣传第五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人选的基本信息和先进事迹后,组织第五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现场答辩评选活动;
3.16名提名人选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现场自我阐述、优势展示,限时5分钟(放弃或拒绝现场陈述的视为弃权);
4.评选委员会及大众评委(学生代表)根据提名人申报资料和现场表现评定打分,根据得分结果产生校级第五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
(三)结果公示(4月24日-4月28日):
在评选委员会监督下,将第五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建议名单,上报学校党委会议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九、材料要求
(一)参选人填写《闽南科技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附件2)一式一份,包括30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事迹突出,以第三人称方式,信息包括姓名、学院、专业、政治面貌、荣誉成果(应为校级及以上表彰)等内容;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主标题要凝练参选人的先进事迹,副标题为“第五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1500字左右;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反映个人学习、生活和工作的相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二)各二级学院在推报“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同时,请做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和候选人事迹的宣传工作。各二级学院对每个候选人编辑一篇微信展示推文,后期将通过校团委官方公众号展示,事迹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三)各二级学院团委将候选人书面材料于4月16日前交至明德楼二楼团委新青年服务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推荐表、个人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照片、微信事迹展示)、《闽南科技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附件3)等压缩发送到学校团委组织部邮箱mktwzzb@qq.com,邮件名及附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审材料,逾期视为弃权。
十、评选奖励
(一)拟于5月初举办“五四表彰大会”对第五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二)编印有关“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图文和影象资料,在校园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择优对“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进行推送;
(三)“大学生年度人物”直接作为学校参评更高一级荣誉的备选人员。
十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认真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把评选工作作为我校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择优推荐,树立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为学校的稳定发展创造条件,为学生学习成才营造氛围。
(二)坚持原则,公平对待。各二级学院团委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照评选标准,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择优推荐,按时保质完成推荐工作。
(三)加强宣传,加大影响。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通过全媒体手段加强对候选者优秀事迹的宣传推广,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集中展示新时代闽科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热爱祖国、忠诚奉献,脚踏实地、砥砺奋进。
十二、未尽事宜,请联系
黄俊敏(师):0595-86658687;
聂阳晨:18596460691;
钟 荣:17705083303。
附件:1. 闽南科技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类别.docx
2. 闽南科技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docx
3.闽南科技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docx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