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时间
2023年4月10日—4月19日
二、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1.优秀共青团员;2.优秀共青团员标兵;3.优秀共青团干部;4.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三、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四、评选名额
(一)集体奖项参评范围和名额
1.“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面向全校7个二级学院团委,全校评选1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面向全校各学院班级团支部。名额不超过本学院现注册团支部总数的10%。
(二)个人奖项参评范围和名额
1.“优秀共青团员”(含标兵)的评选面向全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团员(含保留团籍年龄不超过28岁的学生党员);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名额不超过本学院团员总数的3%,在计算评优名额时,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全校评选10名,各二级学院团委可推荐2名,参与校团委评审。
2.“优秀共青团干部”(含标兵)的评选面向学校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学生团干部,需在我校担任共青团干部职务基本满1年。名额不超过本学院团员总数的1%,在计算评优名额时,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全校评选10名,各二级学院团委可推荐2名,参与校团委评审。
(三)单列项目
1.校团委直属部门学生干部可推荐参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学校相关部(处)职能延伸型学生组织和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可推荐参评“优秀共青团员”。
2.在2022年度全国、全省“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等各类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国家三等奖(铜奖,含)、省二等奖(银奖,含)以上奖项,且无违规违纪的团员,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员”。
以上项目,不占各二级学院名额。
五、评选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推选
1.在评优工作前,要认真整肃团支部纪律,完成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做好团籍注册等工作。
2.“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各单位团委负责考评。各单位应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须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并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单列项目由各负责单位组织推选,并做好公示程序。
3.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宁缺勿滥,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不能由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指定。
(二)校团委评审
1.校团委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进行公示、表彰。
2.“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评审,由校团委组织评审会投票产生。
(三)凡受到纪律处分和有安全违章记录的个人,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四)受表彰集体、个人由校团委正式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审批表归入个人档案。
六、材料报送
(一)参评集体及个人均需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报送事迹材料。“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对象,需提供团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材料(1500字左右,3-5张照片)以及“三会两制一课”开展情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推荐人选须撰写并报送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团委负责本单位参评集体与个人材料及学院公示文件材料的汇总;各校级学生组织负责本组织参评材料汇总。于4月19日(星期三)前,将电子版申报表、事迹材料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统一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mktwzzb@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xxx学院(组织)“五四”评优汇总材料);纸质文档(申报表一式两份、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和推荐情况说明一式一份)送至明德楼二楼新青年服务中心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本次工作接受全校团员监督,如有疑问,可向学校团委进行反馈。未尽事宜,可联系:
黄俊敏(师):86658687;
钟 荣:17705083303。
附件:1. 2022年度闽南科技学院 “两红两优”评选条件.docx
2. 2022年度闽南科技学院“五四红旗团委”等提名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