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在全省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通知》、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的方案》和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在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中进一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广大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青年大学习”行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讲话精神等。学习的参考资料如下:
1.党的十九大报告;
2.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5月2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4.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团十八大工作报告;
5.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给青年大学生的回信;
6.《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和第二卷、《之江新语》等著作。
二、学习形式
学习行动要突出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通过构建“导学、讲学、研学、比学、践学、督学”六位一体的学习体系,提升学习的制度化和实效性。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要重点围绕以下学习形式抓紧抓好。
1.举办校院两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校团委和各学院团委要结合团校培训计划,开设“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领导干部、青年榜样等,为青马班学员进行培训。12月底前,校级团校青马班至少组织3场专题学习活动,院级青马班至少开展2场集中性专题学习活动。
2.组建“青年大学习”理论宣讲团深入学生中宣讲。校团委牵头组建以校团委委员、优秀学生干部等为主要成员的理论宣讲团,结合“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深入各基层团支部、学生社团等开展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成立后要组织集体学习和集中备课,每人至少完成1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12月底前,宣讲团至少开展4场宣讲交流活动,每名专职、挂职团干部至少开展3场宣讲交流活动。
3.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推动“青年大学习”深入开展。结合“四进四信”、“不忘初心·紧跟党走”等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学习教育实践,结合“三会两制一课”的制度要求,推动“青年大学习”行动常态化、制度化。12月底前,每个基层团支部、每个院级团学组织至少开展3场集中性专题学习活动。校院两级团干部必须参加所联系的基层团支部的专题学习活动。
4.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交流和实践调研活动。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社联、各学院团委分别组织开展学习心得交流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吸引更多同学参与学习、参与分享。开辟“学习四进四信,争做时代先锋”主题实践专项行动,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吸收。
5.广泛开展网络“青年大学习”活动。以数字共青团系统为平台,加快推进我校2018年星级团支部创建活动,定期做好学习、活动等信息的录入及报送工作。依托校院两级团属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辟“青年大学习”专栏和话题,定期推送学习参考资料和学习动态,创意制作对学生有较强吸引力的新媒体作品,开展在线知识竞赛、趣味答题等,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传播力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团委要切实加强对学习行动的组织领导,抓好统筹、促进落实。要率先垂范,带头认真学习,确保学习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认真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学习,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于9月26日前报校团委备案,校团委将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严格督导,加强考核。要把开展学习行动的成效作为对各基层团支部考核评价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一月一抽查”工作机制,加强对“青年大学习”的督促指导。各学院团委和各学生组织每月必须向校团委报送一次学习活动的新闻稿和活动照片,作为新闻报道的素材。
3.落实责任,强化纪律。各学院团委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加强舆论引导,对活动、作品进行严格把关,重点把好政治关和理论关。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正面教育和引导,积极壮大主流舆论声音。对网络和媒体反映的各种问题,要第一时间调查核实,防止恶意炒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规范学习行动,注重实际效果。
四、联系人
黄俊敏(师)15860429522;
李文贞(生)15659080313;
电子邮箱:mnkjxytwzzb@qq.com。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