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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通知》
时间:2017-03-20 18:11   来源:    作者: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各级学生社团: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运作,支持优秀学生社团发展,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社团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丰富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我校高水平学生社团的建设,树立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干部典型,拟于“五四”期间评选表彰学校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7年3月-5月

二、评选对象:校院两级注册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干部

三、评选类别

(一)十佳学生社团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学生社团

本次评比按照种类划分为五大类,分别为学术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运动类、志愿服务类、素质拓展类。将在五个类别中分别推选出2个优秀学生社团,确定为本学年“十佳学生社团”。

1.参评学生社团必须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或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学生社团建设必须符合“六个一工程”建设要求:

(1)有一个好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

(2)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组织运行良好;

(3)有一个优秀的导师或导师组,帮助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4)每学期举办一次有影响力、有特色的学生社团品牌活动,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每个月公开一次学生社团会费使用明细;

(6)每学年向上级团组织汇报一次学生社团工作,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表、活动材料等应齐全。

3.学生社团或主要负责人在本学年违反校规校纪、社联规章制度者将被撤销评优资格。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校院两级注册的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校、院两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干部和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干部,且担任年限至少在一个学期以上。

2.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3.在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所在学生社团精神风貌好、活动影响广、工作成绩突出。

4.认真完成校、院两级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部署的各项工作,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报批及时。

5.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竭诚服务学生社团成员,起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

(一)十佳学生社团

1.材料填写

(1)各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根据本学年社团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2-3个优秀学生社团参评,各校级学生社团根据自愿原则申请参评。参评学生社团需填写《2016-2017学年校“十佳学生社团”评选申报表》(附件1),按照社团性质自主选择申报类别。与专业、学科学习相关社团,划分为学术科技类。若社团性质与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运动、志愿服务无法直接对应关联的,选择素质拓展类进行申报。

(2)报名材料需附上800字相关文字材料集中展示本学年社团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社团简介、社团活动、会员风采、社会影响等方面。同时可附社团章程、会员名单、社团活动照片至少5张(或视频材料)等;

(3)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

2.评选程序

(1)由校团委指导校社联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各类别申报材料,并结合社团日常的工作表现,在五大类别中分别推选出5个优秀学生社团,共25个社团进入社团风采展示与答辩环节。

(2)社团风采展示与答辩环节:25个社团在四月份校社联主办的“周末社团文化广场”进行集中的风采展示,并参与答辩。综合两个环节成绩,由评审团在五个类别中分别推选出2个社团获评“十佳学生社团”,其余15个社团获评“优秀学生社团”。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材料填写

(1)参评同学需填写《2016-2017学年校“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附件2),由学院团委初审后,报校团委审批;

(2)申报表一式两份。

2.评选程序

(1)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不得超过学院学生数的1%(校社联推荐参评社团干部,不占学院名额);

(2)各校级学生社团分别推荐2名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由校社联进行审核;

(3)各组织单位拟推荐人选,需公开公示3天。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社团联合会、社团部负责人负责汇总本学院参评的学生社团以及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审批表,并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2.各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负责本社团参评材料的汇总。

3.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3月22日(周三)21:00前发送至校社联邮箱:fjnusl@126.com;纸质版材料于3月20日至22日的每晚18:30至21:00之间报送至旗山校区社团之家校社联办公室或仓山校区高区2#学生活动中心五楼校社联办公室。

六、表彰办法

1.获评社团与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

2.给予“十佳学生社团”500元奖金,“优秀学生社团”200元奖金。

五、本次评选解释权归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未尽事宜可咨询:  刘晓晖(师):22867310

             林晓敏(生):15659179762。

             陈毅凡(生):15659153390。

 附件3:2016-2017学年校“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2:2016-2017学年校“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doc

 附件1:2016-2017学年校“十佳学生社团”评选申报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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