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美林校区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院学子的精神风貌,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学习和践行十九大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领导,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庄天怀(师)
副主任:郑 楠
成 员:院团委委员、院学生会委员、各系学生会主席团
二、活动时间
2018年4月-2018年5月
三、申报条件
(一)我院大二及以上在读学生;
(二)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5-2017学年;
(三)参加评选者期间学习课程无重修现象;全年没有受到任何处分或通报批评;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是新时代新青年代表,在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五)参选人在理想信念、创新创业、公益实践、学术科研、自立自强、全面发展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见附件2);
(六)鼓励已获得过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学生参加评选。
四、评选名额
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10名。
五、评选流程
(一)宣传报名阶段(4月23日-5月2日)
1.宣传方式:线上主要以“闽小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为主宣传本次评选活动;线下通过召开各分团委会议和评选委员会会议,会议旨在营造氛围,加强引导,认真传达和学习评选办法。
2.报名办法:(1)各单位广泛宣传、发动,由学生自主报名,经系学生会审核推荐,系团委同意,各单位在各类别中分别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2)学院各学生组织如有符合条件的也可择优推荐候选人。
3.材料提交:
(1)候选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包括20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第三人称,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2.候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候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候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2)各单位在推报“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同时,请做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和候选人事迹的宣传工作。各单位对每个候选人编辑一篇微信展示推文,后期将通过院团委官方公众号展示。事迹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3)各单位候选人书面材料请于5月2日(周三)下午14:30—17:00交至明德楼(新行政楼)二楼团委新青年服务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推荐表、个人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照片、微信事迹展示)、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等压缩发送到院团委组织部邮箱mnkjxytwzzb@qq.com,邮件名及附件统一命名为xx团委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审材料,逾期视为弃权。
(二)评审阶段(5月3日-5月13日)
本次评选采用专家评审和群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分初评、公众投票、现场评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评。报名截止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参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展开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2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人选。
第二阶段:网络投票。在“闽小科”微信公众平台开辟专栏,接受公众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以实名制形式进行;
第三阶段:现场评选
1.时间:2018年5月11日
2.院团委学生会公布并宣传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人选的基本信息和先进事迹,组织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现场评选活动。
3.20名提名人选根据抽签结果,依次进行现场陈述和风采展示,限时5分钟(放弃或拒绝现场陈述的视为弃权)。
4.由学院组建专家评选团根据候选人申报资料和现场表现评定打分,每名候选人总分十分,所有专家评选团的平均分为候选人最终等分。
5.各单位负责组建本单位评选团,评选团需由本单位具有广泛代表性的10名学生组成,院团委学生会需对各单位评选团成员资格进行复核。各单位评选团成员进行现场投票,每个投票人需在20名提名人选中选取10名,多选或少选无效。
6.在评选委员会监督下,结合专家评选团的评分情况和学生评选团、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分别按照一定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分,确定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建议名单。评委会将年度人物和提名奖建议名单上报学院审定并公示。
六、评选奖励
(一)评委会拟于5月底举办颁奖典礼对大学生年度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和“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将颁发专制奖杯和荣誉证书并予以发文表彰。
(二)获本届“年度人物”者可享受学院原“十佳大学生”荣誉加分,同时获评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荣誉称号。
(三)编印有关“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图文和影象资料,在校园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择优对“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进行推送。
(四)“大学生年度人物”直接作为学院参评更高一级荣誉的备选人员。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是加强我院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
(二)求真务实,严格把关。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把好质量关,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积极发挥宣传作用,充分利用网站、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切实加强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作用力。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俊敏(师):15860429522
卢玲芳(生):15106051949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