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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闽南科技学院第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4-06 12:13   来源:两委办公室    作者:tw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集中展现新时代我校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子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开展闽南科技学院第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加强“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领导,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成员如下:

  任:曾荣根(师)

副主任:黄俊敏(师)、林志钡

  员: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委员、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二、评选时间

2022年4月

三、评选范围

我校2018级、2019级、2020级全体全日制在册生。

四、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原则上推选出第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8名,提名奖8名。

五、评选条件

(一)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在“四史”学习教育特别是党史学习中做表率,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二)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三)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服务意识,能引领校园风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参选学生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20年、2021年,曾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大学生(荣誉需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可适当放宽年限;

(六)参选学生在实践公益、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孝老爱亲、多才多艺、实干担当、全面发展类型中至少一项有突出表现。能够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七)已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六、评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4月6日-4月17日):

1.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发动,由学生自主报名,经所在学院学生会评议推荐(各类别评选推荐出不少于1名学生参加校级评选),报至二级学院团委同意后,并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学校各学生组织如有符合条件者可择优推荐参评。

(二)评选审核(4月18日-4月25日):

本次评选采用评选委员会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分初评、网络投票、现场评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评方式。报名截止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评选委员会对所有推荐参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展开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16名 “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人选;

第二阶段:网络投票方式。在“闽小科”微信公众平台开辟专栏,接受公众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以实名制形式进行;

第三阶段:现场评选方式

1.时间:2022年4月22日;

2.校团委、校学生会公布并宣传第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人选的基本信息和先进事迹后,组织第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现场评选活动;

3.16名提名人选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现场自我讲述,限时5分钟(放弃或拒绝现场陈述的视为弃权);

4.由评选委员会组建评选团根据提名人申报资料和现场表现评定打分,所有评选团的平均分为提名人本环节最后得分;

5.各二级学院负责组建本学院评选团,评选团需由本学院具有广泛代表性的10名学生组成,校团委、学生会需对各二级学院评选团成员资格进行复核。各二级学院评选团成员在进行现场投票时,每个投票人需在16名提名人选中选取8名,多选或少选无效。

(三)结果公示(4月25日-4月28日):

在评选委员会监督下,采取“评选委员会评选团评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三个部分按一定的比例计算出每位提名人的总分,成绩为百分制,其中评选团评审将由评选委员会评委根据提名人现场展示进行评分,并按照50%的占比折算计入总成绩;现场投票将由学生评选团根据提名人现场展示进行投票,按照35%的占比折算计入总成绩;网络投票将对最后的网络排序,按照15%的占比折算计入总成绩。最后确定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建议名单,上报学校党委会议审定并公示。

七、材料提交

(一)候选人填写《闽南科技学院第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附件2)一式一份,包括30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事迹突出,以第三人称方式,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候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候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反映个人学习、生活和工作的相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候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二)各二级学院在推报“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同时,请做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和候选人事迹的宣传工作。各二级学院对每个候选人编辑一篇微信展示推文,后期将通过校团委官方公众号展示,事迹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三)各二级学院团委将候选人书面材料于4月17日前交至明德楼二楼团委新青年服务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推荐表、个人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照片、微信事迹展示)、《闽南科技学院第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附件3)等压缩发送到学校团委组织部邮箱mktwzzb@qq.com ,邮件名及附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第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审材料,逾期视为弃权。

八、评选奖励

(一)拟于5月初举办五四表彰大会对第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二)编印有关“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图文和影象资料,在校园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择优对“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进行推送;

(三)“大学生年度人物”直接作为学校参评更高一级荣誉的备选人员。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认真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把评选工作作为我校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择优推荐,树立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为学校的稳定发展创造条件,为学生学习成才营造氛围;

(二)坚持原则公平对待各二级学院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在本学院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加强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发动全体师生;

(三)加强宣传,加大影响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阵地,广泛宣传推荐候选人的典型事迹。将此次评选作为一次自我评价的方式,通过评选认真反思不足,取长补短,总结工作经验。

十、联系人

黄俊敏(师):0595-86658687;

林志钡:18950037237;

戴莹莹:18859969189。

 

附件:1. 闽南科技学院第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类别.docx

2. 闽南科技学院第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docx

3. 闽南科技学院第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docx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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