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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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声主持社

时间:2016-07-01 21:39   来源:    作者: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汇声主持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汇声主持社是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下,由院学生中的主持爱好者组成的集思想碰撞,语言交流,以“说”为主的社团组织。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语言交流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发挥特长,锻炼思维,陶冶情操,丰富和活跃学生文化生活,为院各项活动增加渲染效果,推进院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  汇声主持社的目标

综合学院以往活动中学生的主持表现,社团将从以下三方面培养主持人,为院师生服务:

1.行为得体大方;

2.语言巧妙精湛;

3.临场应变能力强。

社团将在以后的日子里,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围绕以上三个方面对社团成员进行指导。通过创建这个社团,让大学生提高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促进大学生心理品质、道德素养、文明行为的养成。

第三条  汇声主持社的宗旨: “百纳睿智之声”,发挥学生思辨能力、培养学生语言表达能力、提高学生沟通交流能力。以学生的兴趣为出发点,给学生创造宽松、愉快的气氛和环境。同时为学院广大师生服务,展示自我,提升自我。

第四条  汇声主持社的口号:“播”动心灵,谱写”旋律。

第五条  汇声主持社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

2.坚持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备案,服从学院领导;

3.坚持维护汇声主持社名誉、会员的权利;

4.加强沟通,积极与其他社团协会交流合作;

5.秉承公平、公开的理念选拔有能力的人才担任社团领导职务。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六条  协助学院各项活动、比赛的主持工作。

第七条  开展主持技能培训课程。 

第八条  开展知识传播、经验交流等活动。

第九条  举办语言、实践类活动。

第十条  组织探讨主持心得,提高会员相关主持技能。

第三章  职能机构

第十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汇声主持社的内部组织机构,使其职能更积极有效地开展活动,社团分设指导老师、社长、副社长、特长组、秘书组、宣传组。

1.指导老师监督社团机构建设,指导社团成员主持技能培训和活动的开展

2.社长(1名):社长直接接受指导老师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全面负责决策、主持、出席社团事务组织召开例会和开展活动。社长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良好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组织其他社团干部协调社团内部运转,避免造成汇声主持社会员流失、队伍萎缩、主持爱好者的热情减退等情况

2)主持制定社团工作计划,检查各组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并及时总结社团的工作;

3)定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并认真听取其工作指导意见;

4)定期组织召开干事例会,做好会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社团工作;

5)完成学生社团联合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副社长(3名):副社长协助社长管理社团日常事务,并督促、协调分管各组工作,定期向社长汇报,维持汇声主持社的正常运作

4.特长组:与会员交流主持心得,培养主持兴趣,增强有关主持的基知识,提高主持技能挑选主持能力较突出者参与学院活动、比赛主持人工作

5.秘书组:负责资金申请报销例会记录主持宣传稿整理期末进行财务整理和结算向社团会员及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社团的基本状况

6.宣传组:负责汇声主持社的宣传工作出宣传海报,向外界分发宣传资料或传达信息等积极宣传与推广社团,加强和壮大社团的声誉与影响力。

第四章  会员制度

第十二条  入会条件

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在校学生;

2.承认本社团章程;

3.对语言交流感兴趣者,以自主积极性为首位;

4.自觉履行会员的义务和享受权利。

第十三条  入会程序

1.表示入社意愿,爱好主持;

2.填写会员登记表;

3.交纳会费,接纳为会员;

4.成为会员之日起,发予会员卡;

5.从会员中面试干事,新老干事交流经验。

第十四条  会员的权利

1.在换届选举时享有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的权利;

3.在汇声主持社开课课堂上享有被指导的权利;

4.优先获得社团的服务,提供最新主持资讯;

5.社团进行监督和批评,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6.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第十五条  会员的义务

1.社员都应对本章程有一定了解与认识并且自觉遵守社团章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2.社员积极维护汇声主持社的荣誉;

3.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友好交流经验心得;

4.对外积极树立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2次全体会员大会,由社长向全体会员作阶段性工作报告,汇报阶段社团工作计划,由社团干事分别介绍项目负责的内容,动员会员积极参与活动中来。

第十七条  社团例会:每周由社长召开社团例会,明确例会主题,由副社及各干事汇报、交流社团的工作情况,并得出下一周的社团详细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  社团干事应准时出席例会,如因有事而不能参加例会者,必须向社长请假;迟到超过半小时者视为缺席,由社长根据实际情况而作出惩罚。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  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会费;

2.对外拉取的赞助;

3.其他合法经费。

第二十条  社团因工作需要购买日常用品时,由秘书组干事负责购买并开取发票,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报销。

第二十一条 社团的经费管理接受社团会员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第七章  干事考核制度

第二十二条  对于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开例会的时候给予表扬。

第二十三条  对于工作不积极、不按时参加活动者给予批评,屡教不改者给予劝退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校纪校规者自动退出社团

第二十五条  活动、例会无故不参加累计三次者,视为自动退社。

第二十六条  学业成绩出现挂科、缺考现象者,不能参与换届选举。 

第八章  换届制度

第二十七条  新一届干部的产生方式有直接选举和学院两委直接委任两种方式。

第二十八条  干部考核应结合工作表现情况和例会出勤率 。

第二十九条  干部任期为一个学年,最多可连任两届。

第三十条  原则:民主、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社团创始人和发起人拟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须修改,由基层干部2/3通过,会长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修改权及解释权归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汇声主持社所有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生效 。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6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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