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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
时间:2021-09-09 10:16   来源:    作者:   


 

姚冬梅(主任

闽南科技学院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章程

(初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改革创新,积极构建与课堂教学相互促进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二课堂教学体系,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建设,着力培养造就一批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引导我校大学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大学生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以下简称读书社)是由闽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对中国共产党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典理论著作、党的系列讲话具有兴趣的同学组成的一个组织。

第二条  读书社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旨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不断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读书社培养并帮助我院大学生党员以及在理论学习上有兴趣的同学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三条  读书社追求开放、自由的学习氛围,以民主集中制为管理体制,努力为我院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而努力。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属闽南科技学院在校生并且对党、新时代经典理论学习有兴趣的志同道合的同学,能遵守校纪校规,承认本章程,执行读书社的决定、愿意加入并能积极参与本社活动者均可申请加入读书社。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有权参加读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阅读有关读书社的文件和刊物;

2.权在读书社的会议和刊物上发表各项讨论;

3.权对读书社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权对读书社的各项活动、工作提出质疑,要求有关人员给予答复;

4.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5.真实报导读书社活动消息的权利;

6.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1.自觉遵守读书社的章程 ,服从读书社的管理和安排,执行读书社的各项决定、决议;

2.积极参加读书社的各项活动;

3.遵守读书社的各项规定和纪律;

4.维护读书社荣誉和团结的义务,使其成为一个"温馨的精神家园"

第七条  发展会员,必须经过读书社领导机构通过,坚持自愿的原则。新会员的吸收采取集中录取与个别发展的方法,每学年新生入学后,读书社集中录取一次,均是由本人向读书社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加入读书社。

第八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要求退会,应当经领导机构讨论后宣布除名。

第九条  对于不履行会员义务,不符合会员条件的会员,经多次批评教育仍无转变的,当即劝其退会。

第十条  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参加读书社的活动,或不做读书社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会,经组织部会议决议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制度

第十一条  读书社的干部人员:读书社下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学习部部长一名,宣传部部长一名,组织部部长一名。

第十二条  读书社的干部人员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总结近期状况和讨论将来的发展方向。

第十三条  本读书社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读书社组织制度的基本原则

1.会员个人服从读书社组织,少数服从多数,读书社各个组织和机构以及全体会员服从读书社的会员大会;

2.读书社的各级干部人员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3.读书社要经常听取会员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读书社和会员要互相保持密切联系;

4.读书社的各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会员大会民主讨论,做出决定。特殊情况下读书社的干部人员机构可代行会员大会的权利。

第十五条  读书社各级干部人员,对与会员相关的重要问题做出决定时,在一般情况下,必须征求会员意见,要保证会员正常并充分行使他们的权利,凡属应由会员自己处理的问题,若无特殊情况,读书社任何人员不得干预。

第十六条  有关读书社的重大问题,只有会员大会和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有权做出决定,其余各组织和个人可以向领导机构提出建议,但不得以读书社的名义,擅自做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读书社的刊物和其它宣传工具,必须宣传读书社富有意义的工作和相关决定。

第十七条  读书社组织讨论问题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果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而对此问题表决的双方人数又较为相近时,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交换意见,下次再议。

第十八条  读书社的各机构,都必须重视读书社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读书社的宣传工作、组织工作、理论学习工作,注意倾听读书社内外关于读书社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领导机构

第十九条  读书社隶属中共闽南科技学院党委宣传部,由党委宣传部指派指导教师指导读书社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宣传部党委工作部、学工部、团委协同指导。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读书社组织机构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出要求,会员大会可以提前、延期和多次举行。

第二十条  读书社会员大会的职权

1.听取和审查读书各级干部人员的报告;

2.论决定读书社的重大问题;

3.改读书社的章程;

4.举读书社相关领导机构。

第二十一条

1.读书社的干部人员每届任期一年。每个人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由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并最终确定;

2.读书社社务会议由干部人员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3.读书社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读书社领导机构执行会员大会的决定,领导和把握工作的大体方向。

第二十二条  各级干部人员在平等的基础上,要互相协调,不允许出现扯皮、推诿的情况,也不允许有越权行为发生

第五章  干部人员

第二十三条  读书社的干部队伍建设

1.读书社的干部是读书社的骨干,读书社按照个人能力,结合个人品质的原则来选拔和任命干部,反对一切利用不正当手段来谋取职位的做法;

2.读书社的干部必须接受读书社各相关机构的领导;

3.读书社应当重视培养和挖掘优秀的会员,使其在适当的时候担负起领导的职能。

第二十五条  读书社的各级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所规定的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确定的专业知识和领导能力;

2.自己的领导工作中认真学习研究,坚持实事求是,正确执行读书社的决定;

3.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会员,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和认真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5.确行使职权,遵守和维护读书社的章程和闽南科技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6.坚持读书社原则的基础上,善于广泛地团结身边的人,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人一起工作。

第二十六条  读书社的各级干部,无论是民主选举的还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永久的,都可以变动和解除。

第六章  纪律

第二十七条  凡读书社的成员及会员必须自觉地遵守纪律如下: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严格遵守闽南科技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服从读书社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执行读书社的决定。如有异议和意见须按章程所规定的正常程序提出抗议或直接提请会员大会裁决;

4.允许存在学术争论,但不允许变为个人恩怨;

5.不得借读书社名义私自做与读书社无关而损害读书社名誉的事。

第二十八条 考核制度

1.遵守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勤奋务实、勇于实践、努力创新。

2.部门成员之间必须相互尊重,团结协作。

3.本部成员自进入部内开始就要严格服从部内规定。

4.工作态度认真、端正,注重仪表,举止文明,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十九条 读书社的纪律处分

1.警告与开除出会。开除出会是读书社对会员的最高处分。

2.对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社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在会员大会召开时,报请大会批准。 读书社对会员做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会员本人如有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  维护读书社纪律,是读书社各机构和会员的重要责任。读书社各机构和个人如果在维护读书社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责任追究。

第七章  活动及经费管理

第三十一条 读书社开展活动

1.每半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的读书活动,每位社员每月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参观考察、一次学习论坛和一次相关理论宣传普及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社会调查、形成一份调研报告、汇编一本学习研究成果集子

2.读书社在开展活动时,各机构必须协调配合,共同把活动办好;

3.读书社的活动必须积极健康,体现当代大学生校园文化特色,符合读书社宗旨,不允许组织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抵触的活动;

4.读书社活动要以提高会员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目的,要定期组织读书社成员学习、培训、交流思想、开展活动,以利于读书社长足发展;

第三十二条 活动经费使用

1.读书社的活动经费由学校拨款提供;

2.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所支费用,须出示正规发票,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经费用途、填写报销单、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每年评出若干名“优秀干部”、“优秀会员”,优秀干部与优秀会员可于次年评测思政道德表现分时分别加3分与2分。

第三十四条 为适应学校的发展、读书社的进一步发展,本章程可以通过干部队伍提议与修改,由读书社领导机构通过方可更改并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条例最终解释权归读书社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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