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

发布时间:2025-11-15浏览次数:

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规章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在学校党委、学校团委指导和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学校团委负责,受学校团委监督。

第二条 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以“宣传、教育、求实、奋进”为工作方针,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舆论导向,立足本职、拓宽视野,全面开展校团委的各项宣传工作。

第三条 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是校团委下设的新媒体中心的部门之一,负责校团委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为规范校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而制定。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五条 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由部长、副部长主任、委员干事和各院宣传部部长、副部长、委员、干事组成

第六条 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干事自愿报名,推荐上报至部长处,经考核通过后方可录用。

第七条 换届选举时,工作室干事名单确定后需报校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及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工作职能

第八条 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校团委的工作重点,制定宣传工作计划。

第九条 配合校团委各部门及时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工作,办好团刊,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办好橱窗板报,并做好相对应的海报宣传工作。

第十条 宣传好人好事,选择有典型意义的工作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针对学生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意见。

第十一条 对各种学生刊物及海报、宣传标语进行管理监督,确保其内容健康。

第十二条 完成学校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人员职责

第十三条 部长——部长领导并负责工作室的整体工作,负责制定工作室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方向,审批活动策划书及工作室经费并交由办公室报销,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校内宣传工作的进度。

第十四条 副部长——副部长协助部长组织工作室的日常工作,及时向部长反映工作室的最新动态,提出对工作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作室的总体考勤工作,监督各干事日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五条 主任——主任协助部长、副部长协调各中心工作,负责管理、培训各中心成员。主任作为委员、干事与部长的沟通桥梁,及时将部门的决策传达给委员、干事,跟进具体的工作进度,并及时将反馈信息传达给部长

第十 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干事的工作受部长和副部长的直接领导和监督。

第五章 干事及委员工作制度

第十 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上进心和自信心把纪律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

第十 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既实行分工制度,并追究其责任。

1)每周的工作都设有一个负责人(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所有干事进行轮流,干事须服从责任人安排)。

2)负责人的工作要求:前期的准备工作,包括领取钥匙、登记“宣传用品使用表”、组织协调工作。认真执行,监督每期的宣传工作。每次任务结束后,做好参加人员的登记工作,并将办公室的钥匙归还部长或副部长,并向其汇报工作情况,由部长或副部长对此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实行积分管理制度

1)积分周期:积分实行“月度汇总、学期总评”的管理机制。每月末由各中心主任或指定负责人统计并公示当月积分情况;每学期末进行总积分核算,并作为评优评先、福利分配及留任推荐的重要依据。

2)积分构成:积分依据以下五个维度进行加减累计。

①出勤情况:包括例会、培训、活动筹备与执行等各类集体活动的出席情况;

②任务完成度:按时保质完成所分配工作任务的程度,包括内容质量、提交时效等;

③工作积极性:主动承担任务、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他人或跨部门协作的表现;

④工作成效与创新:在活动中展现创意、优化流程或取得突出成果者予以额外加分;

⑤纪律与责任: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延误或违反部门纪律者,视情节予以扣分。

(3)积分标准制定:

①积分记录由各中心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登记,确保公开透明;

②每月积分结果须在部门内部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成员如有异议可向部长提出复核申请;

③所有积分记录应保留电子档案,以备查阅。

注:考虑到各个中心的工作内容有所区别,积分制度围绕各个中心的工作情况来实施,加分的具体实施由部长统一规定

4)积分应用:积分结果主要应用于福利优先权、评优评先依据、晋升推荐及留任参考。

5)分类管理:干事与委员的积分分别统计、独立排名,确保评价体系的合理性与可比性。

6)正向激励原则:积分制度坚持以正向激励为主,鼓励成长与进步。对于初入部门、经验不足但态度积极者,可酌情给予鼓励性积分。

二十 重视“效率、质量”,及时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并及时反馈同学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 每学期末,部长从干事委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对其进行考核。

第六章 会议与考勤

第二十 为适时总结经验,改善工作,形成统一、正确的近期工作计划,及时准确、有效地组织管理校团委宣传工作,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

第二十 会议的参加者包括部长、副部长各中心主任及所有工作室委员和干事;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登记到会人员,以备日后考察;

2)统一安排每周工作;

3)总结每周活动状况,活动信息,每次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十 参加例会者不准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需向部长请假,会后主动了解例会情况,保证本部门宣传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二十 有无故迟到者、缺席者,如实记入会议记录,累计到规定次数时,视情节给予酌情处理。

第七章 部门财产管理

第二十 为便于管理与有效地保管学校宣传部财产,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的办公室钥匙由部长、副部长负责,主任轮流管理,如有需要使用办公室者,必须向部长请示,填写借用单及物品使用登记表并及时归还钥匙。

第二十 宣传用具在使用期间应节约避免浪费,珍惜爱护宣传用品,每次使用后则应加以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 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对于需要添置的物品,应提前统一上报至部长处并及时到校保管室领取。

第二十 制定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责任书,由部长负责,使用工作室时应妥善保管工作室中的一切物品,部门干事定期轮流打扫办公室的卫生。

三十 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代为管理学校团委的投影仪幕布,如需借用则需要找部长拿申请单进行填写,填写完毕需要团委老师签字,把申请单交给部长之后才可借用并且由部门人员进行操作,如不是本部门操作原因出现问题则由借用组织负责。

第三十 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负责学校微博大屏幕的申请,话题申请组织应在一个星期向部长申请,填写申请单,填写完毕需要团委老师签字,把申请单交给部长之后才可开设话题。

第八章

第三十 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通过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学校内外对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的了解和信赖,发挥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的特色。活动前,负责人要有详细的策划书及经费预算上报部长处审批,并转送团委书记审批及备案;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及时做出书面总结,并上传至两委办公室。

第三十 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主要以奖惩为手段,鼓励先进,鞭策不足。对团委宣传有突出贡献的干事经认定后,给予通报表扬。

第九章

第三十 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本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

第三十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校闽小科新媒体工作室。

三十六 本制度自颁布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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