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第二课堂”管理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闽南科技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与管理,保障第二课堂活动有序、高效、公正地开展,根据《闽南科技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闽科委〔2023〕3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第二课堂”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校团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中心工作宗旨:服务学生成长成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科学管理和高效服务,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中心挂靠校团委,接受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
第五条 主要职责:
1. 负责“第二课堂”网络系统(网页端及手机端)的日常管理、维护与培训工作。
2. 负责校级第二课堂活动的统筹规划、发布审核、过程监督与结果认定。
3. 负责对各二级学院第二课堂工作组进行业务指导与协调。
4. 负责活动积分的审核、归档与学分换算的初步管理工作。
5. 负责处理学生通过“个性化申报”、“绿色通道”等途径提交的积分认定申请。
6. 负责监督活动签到签退流程,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与处理。
7. 负责“第二课堂”相关咨询、答疑及意见反馈的收集与处理。
8. 完成校团委及上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活动管理
第六条 活动发起
1. 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部门有权发起活动。
2. 非团委与学生会部门发起活动,需提交详细材料,经校团委二课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由中心代为发布。
第七条 活动申请流程
1. 提前申报: 活动组织部门需至少提前一周提交《闽南科技学院第二课堂活动申请表》(含活动策划书、指导教师意见等必要材料)。
2. 材料提交: 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于值班时间递交至中心办公室(明德楼二楼218)。
3. 审核时限: 中心在收到申请后,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
第八条 活动审核标准
1. 形式审核: 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准确。
2. 内容审核: 审核活动主题是否符合学校教育目标,内容是否充实合理,形式是否具有创新性。
3. 积分审核: 严格依据《“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标准(试行)》审核活动类型及积分设置,确保规范准确。不符合规定的积分申请应予驳回。
第九条 活动过程管理
1. 签到签退: 活动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系统要求组织现场签到/签退。活动补签人数不得超过实际签到人数的5%,超出需向中心说明情况。
2. 严禁违规: 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通过网络媒介泄露签到码。一经发现,将关闭活动,情节严重者将扣除已获积分并追究责任。
3. 监督权限: 中心有权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要求活动负责人就异常情况作出说明。
第四章 积分与成绩管理
第十条 积分认定
1. 积分认定严格遵循学校公布的积分标准。
2. 学生通过参与活动获得的积分,需经活动结果审核、积分归档后方可生效。
3. “个性化申报”与“绿色通道”申请的积分,须经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计入。
第十一条 学分换算
学生须在思政素养、体育素养、美育素养、劳动素养、创新创业素养五个类别中,每类至少修满6积分,总计修满至少30积分,方可换算为6个必修学分。
第十二条 成绩单生成
中心负责在每学年规定时间内,协助完成各年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认定、审核、公示与备案工作,确保成绩单真实、准确,并按规定放入毕业生档案。
第十三条 违规处理
对在第二课堂活动中弄虚作假的学生或违规操作的学生组织,一经查实,中心将报请指导委员会取消其相应积分或活动组织权,并视情节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内部管理
第十四条 工作要求
1. 中心成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通讯畅通。
2. 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 注意个人礼貌与形象,维护中心声誉。
4. 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升服务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参照《闽南科技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第二课堂”管理服务中心。
第十七条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