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闽南科技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9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各班级:

我校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已于2025年12月顺利召开。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印发<地方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通知》等规定,以及《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委员会章程(修订)》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并报福建省学生联合会批准,我校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26年11月下旬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团十九大、全国学联二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回顾总结闽南科技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学生会工作的成效与经验,分析新时代学生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未来一年我校学生会工作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持续深化学生会改革,落实一批“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依照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团成员。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闽南科技学院第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提案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四)选举产生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大会的组织机构

(一)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大会的筹备工作在校党委和省学联的领导下开展。学校成立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具体领导学代会筹备工作,名单如下:

主  任:林树生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下同):

卢艺婷(女)    华  清(女)    刘楠楠    李文衡

苏圣泉      张宇森      陈  强    陈紫盈(女)

林旺涛      易云聪      洪可鑫(女)    黄俊敏

曾荣根      蒲  虎

下设筹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曾荣根(兼)

办公室分设文秘、宣传、组织、会务、提案等五个工作组,具体承担筹备工作。

(二)大会主席团:大会主席团是大会召开期间的领导机构。其成员从校第六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各代表团团长中产生。大会主席团成立后,筹备工作委员会即向大会主席团移交工作。主席团将按照大会通过的议程组织大会。主席团的任务主要是:按大会议程主持大会;组织代表审议工作报告,并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组织代表审议通过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组织代表酝酿讨论并确定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和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主持大会选举;组织代表审议通过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三)大会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负责处理大会召开期间的日常事务。秘书长、副秘书长由闽南科技学院第六届学生委员会提名,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产生。

(四)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四、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定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为150名。代表名额的分配由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委员会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

(二)代表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正式注册的在校大学生;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道德品行优良。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关注学校发展,关心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热心参与校园活动;

4.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5.履职能力较强。在闽南科技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能够保证全程参与大会所有议程,认真参与工作讨论和选举工作,能够积极倾听和搜集同学的意见建议,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6.表率作用突出。学业成绩优秀,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支持学校学生组织的工作;

7.遵规守纪,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课业不及格现象。

(三)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要求,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1%。目前,我校在校生总人数为9195人,拟定正式代表150名,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63%,符合规定要求。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经班级、二级学院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覆盖各二级学院、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女代表不少于25%,非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另拟邀请特邀代表20名,主要为省教育团工委、省学联负责同志,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五、第七届学生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1.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学生委员会拟定由15名委员组成。委员候选人按照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18名,差额选举产生委员15名,差额3名;

2.委员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德才兼优,团结敬业,工作认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有一定的学生会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委员会委员的产生: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单位青年学生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审批同意后,向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召开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是全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持续深化学生会改革、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契机。各单位要在学院党组织的领导下,把大会筹备工作列入近期重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统筹推进本单位代表推选和委员候选人推荐等各项工作,确保筹备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明确的代表条件、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认真组织代表的酝酿、推荐和选举工作,坚持民主程序,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确保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委员候选人推荐要严格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反映,严禁弄虚作假、简化程序,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通报所在学院。

(三)按时保质,密切配合。各单位要按照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和时限要求,按时报送代表推选结果等相关材料;要主动对接筹备工作委员会文秘、宣传、组织、会务、提案等各

工作组,做好会务保障、宣传发动、提案征集等工作的衔接配合,共同确保大会如期顺利召开。



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委员会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