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学生联合会:
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相关规定,经学校党委同意,我校拟于2026年11月21日召开闽南科技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团十九大、全国学联二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回顾总结过去一年来我校学生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明确未来一年我校学生会工作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持续深化学生会改革,落实一批“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依照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团成员。
二、大会时间和地点
拟定于2026年11月21日召开正式会议,并在前一天召开预备会议。地点拟定在学校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三、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闽南科技学院第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提案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四)选举产生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为150名,约占我校学生会会员人数的1.63%。代表名额的分配由闽南科技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根据各二级学院所辖学生人数和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
(二)代表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正式注册的在校大学生;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道德品行优良。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关注学校发展,关心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热心参与校园活动;
4.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5.履职能力较强。在闽南科技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能够保证全程参与大会所有议程,认真参与工作讨论和选举工作,能够积极倾听和搜集同学的意见建议,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6.表率作用突出。学业成绩优秀,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支持学校学生组织的工作;
7.无纪律处分与不良行为记录,无课业不及格现象。
(三)代表产生办法
本次大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要求,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1%。当前,我校在校生总人数为9195人,拟定学生代表150人,约占学生会会员人数的1.63%,高于要求的1%,符合代表名额要求。其中正式代表中,女代表要求不少于25%,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拟定特邀代表20名,主要为省学联、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等。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
学生代表的产生程序:以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在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审查通过后,提交本选举单位的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
五、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一)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设委员15名,本届学生会委员会不设常务委员会。
(二)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由学生自主报名或各选举单位推荐,经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审查后,报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提交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产生委员候选人。
(三)学生代表综合委员会候选人的各项表现,于大会现场投票选举产生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
(四)委员候选人条件:
1.具有闽南科技学院正式学籍、被推选为闽南科技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品行端正、诚信守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4.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作风正派、积极上进,能够主动服务同学,真正为同学办实事;
5.积极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受到广大同学的信任和拥护,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威信较高;
6.能够顾全大局,有较强的参事议事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学代会闭会期间,能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五)学生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
(六)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在学校团委负责人指导下,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集体酝酿、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主席。
六、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
(一)候选人产生办法: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根据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规定,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并经过资格审查、面试和广泛征求意见,报校团委审核,提出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4名。
(二)投票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从4名主席团候选人中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3名。
(三)主席团组成: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3名。
七、关于大会筹备工作
为确保本次大会积极稳妥开展,拟成立闽南科技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附件2),作为本次大会筹备的执行机构。召开闽南科技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校学生会将按照规范的程序,认真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广大学生的民主权利,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1.
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及简介.docx
2.
闽南科技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docx
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