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9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持续优化团员队伍规模结构,切实提高发展团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5〕50号)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上半年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时间

2026年4月-6月(分两批次发展)

二、名额分配

根据团省委2026年发展团员安排,按照相关要求,我校上半年预计发展团员220名,各单位根据上半年发展指标分配(附件2)制定本单位上半年(两批次)发展团员计划数。

三、发展对象

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向所在团组织提交过入团申请,被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且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满3个月以上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四、发展条件

全日制在校,有意愿向团组织靠拢的、积极向上的非团员青年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觉悟较高,道德品行良好,能够自觉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备家国情怀,且无宗教信仰;

(二)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近一学期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前50%无挂科现象;

(三)成为注册志愿者,主动参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一定志愿服务时长;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记录,未受过院级及以上纪律处分;

(四)在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荣誉的,担任学生干部实绩突出的,或因其他优异表现受到各级表扬的,优先推荐。

五、工作流程

(一)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闽南科技学院发展团员工作程序》(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2026年上半年团员发展指标分配表》(附件2)要求,择优推荐2026年上半年(第一批)拟发展对象,并填写《闽南科技学院2026年上半年(第一批)拟发展团员名单》(附件3)。于4月13日前将拟发展团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mktwzzb@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xx学院2026年上半年(第一批)发展团员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上交至明德楼二楼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门牌号219)。

(二)校团委拟于4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校团委组织部另行通知)开展团校培训并进行考核,确定发展对象最终名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展。

(三)校团委对新发展团员分发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材料,各单位要及时建立团籍档案,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四)各二级学院团委要组织开展好新团员的“入团仪式”以及团员教育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入团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团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防止“唯成绩”“唯票数”。坚持入团自愿和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规范入团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团章程序和有关规定发展团员,落实推优入团、评议入团等要求,建立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全过程培养评价机制。把履行入团程序作为对新团员进行团员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入团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考察,新发展团员的大会表决、审批、宣誓、教育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程序严格、手续完备。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发展团员的纪律要求。校团委将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团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团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

(四)严格实施新团员编号制度。各单位要指导学生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及范例填写,严格把关。《入团志愿书》一人一号一本,对于填写不规范的志愿书,不予发展。对于已发展的新团员,及时将其团员信息有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联系人:黄俊敏(师)、叶雨菲;

联系方式:0595-86658687、15160196952。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发展团员工作程序.docx

2.闽南科技学院2026年上半年团员发展指标分配表.docx

3.闽南科技学院2026年上半年(第一批)拟发展团员名单.docx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