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6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团组字〔2021〕1号)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压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责任,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根据《闽南科技学院二级学院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闽科团〔2024〕58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5年度二级学院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二级学院团委书记

二、考核内容

校团委根据全年工作重点,确定年度主要工作和述职评议考核要求。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围绕2025年度在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不足和2026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

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和主责主业落实情况;

(二)推进年度团组织基层建设情况;

(三)联系服务学生及维护学生权益工作情况;

(四)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提升大局贡献度工作情况;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情况。

三、考核流程

(一)年度工作总结。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立足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系统梳理本级团组织履行职责、工作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于2026年1月5日前将电子版总结材料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mktwzzb@qq.com

(二)现场述职汇报。校团委于2026年1月14日组织召开二级学院团委书记现场述职考核会,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需结合本学院团委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述职,现场述职时需使用PPT汇报限时5分钟

四、考核结果

最终结果由年度工作总结、现场述职汇报两部分加权得到。团员青年满意度作为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

最终得分=年度工作总结×40%+现场述职汇报×60%

五、考核评价

校团委结合述职评议考核结果、青年群体满意度情况和日常工作实绩,对各二级学院团委的履职成效进行综合研判并形成评价意见。考核等次原则上划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定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需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与考核等次确定后,校团委将同步向各学院党组织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六、有关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是团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团,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抓好团内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将党的青年工作在基层落实落地落细为目标要求,认真做好考核相关工作。

严格组织开展各二级学院团委要认真组织学习《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并研究细化制定述职评议考核方案,将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向基层团组织延伸。各基层团组织书记要围绕本单位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述职。

抓好整改落实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及时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措施和时限,切实推进问题的解决,形成工作闭环。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