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准确地掌握团员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对全院基层团组织的管理和服务,现将2017年度团情统计、团籍注册与团费缴纳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团情统计工作
各分团委和团支部认真组织统计本单位本科生团员数(含28岁以下保留团籍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等信息。所有数据填报统计日期截止为:2017年9月30日。
由各分团委组织部负责信息的汇总,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7-2018学年各团委团情摸底统计表》(两个表格:附件1、2);并于2017年10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nkjxytwzzb@qq.com。
二、团籍注册工作
(一)团籍注册要求
按照团章要求,对于在过去的一年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纪律,积极履行团员义务的团员青年,团组织应予以注册。各系团委要对本系的团员青年进行资格确认,盖章注册。
(二)团员证补办
团员证遗失需补办的团员,由各分团委组织部负责统计,确定人数后,上报院团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补办,同时需缴纳工本费用每人1元。
三、团费缴纳工作
(一)团费缴纳标准
按照团中央关于团费收缴的相关规定,学生团员团费收缴标准为每人每月0.2元;每人每年2.4元。根据我院收缴团费的情况,各年级学生具体缴纳金额如下:
1.需要缴纳6个月团费(2017年7月-2017年12月),共计1.2元的学生年级为:2017级新生。
2.需缴纳12个月团费(2017年1月-2017年12月),共计2.4元的学生年级为:2015级学生、2016级学生(普本)。
3.需缴纳18个月团费(2017年1月-2018年6月),共计3.6元的学生年级为:2014级学生、2016级学生(专升本)。
(二)团费缴纳工作要求
各分团委根据本单位团情统计相关数据,及时收取本单位团员青年的年度团费,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7年团费缴纳统计表》(附件3),于10月18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mnkjxytwzzb@qq.com,并统一到院团委组织部办理缴纳手续。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学院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黄俊敏(师):15860429522
卢玲芳(生):15106051949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