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发布时间:2025-11-15浏览次数: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制度

为规范和促进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推动我校志愿者工作的有效落实、高效开展;促进协会的繁荣与发展,保障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闽南科技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学校团委直属部门,积极响应全国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号召;

第二条 本协会是学校团委管理的全校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通过组织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积极推动我校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进一步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 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结合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的实施,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五条 改善社会风气,建立温馨、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改善校风,为建设和谐发展的闽南科技学院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

第六条 培养在校青年的公民意识、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青年健康成长;

第七条 为学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服务的范围包括扶贫济困、帮孤助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医疗保健、环境保护等;

第八条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九条 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师生员工以及校外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十条 规划、组织全校性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在学校团委的授权和监督下,协调、指导各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工作;联合相关公益性社团组织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 开展和加强与地方团委以及兄弟院校和全国各志愿者组织或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二条 面向全校青年公开招募志愿者,培养青年志愿者及协会的管理者,建立一批由协会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地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第十三条 培训青年志愿者,做好校内注册志愿者证工作;

第十四条目前开设的工作主要有:康美小学爱心支教、闽小科爱心纸工程、“衣”旧有你、爱心献血、校园招聘会、图书馆义工、公益书屋义务小课堂、校运会后勤、寒暑假社会实践等。

第三章 人员职责

第十五条 协会组织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委员和干事若干,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理事会制度。

第十六条 会长职责

1.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领导成员组织开展每次活动;

2.代表协会做好与校学生会及各二级学院团委领导、老师的工作联系与交流;

3.定期召开例会;

4.做好本协会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成员的积极性;

5.做好工作报告及工作总结;

6.享有协会理事的任免权,做好财务审批工作。

第十七条 副会长职责

1.协助会长安排协会具体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2.做好财务统计明细;

3.具体安排本部各项工作,协调部门合作,确保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4.特殊情况下分担会长职责。

第十八条 委员职责

1.传达会长的各项通知及会议工作等的安排;

2.积极与其他部门成员沟通交流,并及时反馈信息;

3.负责好各小组的组长的工作任务;

4.负责并开展好与学校、基地的工作活动,确保活动的意义性,及时进行活动计划,并按计划行事,按时开展好活动;活动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

第四章 干部工作要求

第十九条 工作思想要求

1.要保持始终如一的热情,工作充满朝气和活力;

2.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得到老师、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的信任是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

3.要认认真真地做人,实实在在地做事,能力的锻炼、效率的提高、经验的积累,都取决于务实的工作作风。

第二十条 工作方法要求

1.干部首先要以身作则。在普通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一批学生干部去影响和带动广大学生;

2.干部应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不计较个人得失;

3.干部要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合理利用时间,讲究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4.干部工作作风要扎实。严格遵守理事会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纪律、会议等,对待工作要雷厉风行,不得延误;

5.干部要遵循为会员服务的宗旨。以诚待人,以理服人,讲究态度和工作方法;

6.干部考虑问题注意从全局出发。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以大局为重。

第五章 志愿者管理

第二十一条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内心的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志愿者是无偿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的,不能抱着获取利益的心态加入到志愿者,严禁在志愿者之间和服务对象之间推销各种商品而获利。为防止金钱纠纷影响到部门的声誉,请志愿者、服务对象之间切勿轻易借出金钱、物品等。任何人利用青年志愿者组织或以志愿者的名义、标志进行非法活动的,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志愿者主要提供以下五类的服务

1.助老助残服务;

2.支教服务;

3.环保服务;

4.医疗卫生服务;

5.大型赛事活动服务。

第二十三条 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行动应该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1.自愿参加的原则;

2.量力而行的原则;

3.讲究实效的原则;

4.持之以恒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组织成员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富有爱心,具有奉献精神,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身体、技能素质;

4.承认并接受规章制度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组织成员基本权利

1.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2.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3.申请成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注册志愿者,领取相关证件;

4.根据服务时间,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不同程度的服务;

5.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

6.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7.自由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第二十六条 组织成员基本义务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发布的志愿服务工作;

2.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5.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6.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七条 注册志愿者办法

登录“志愿汇”平台,选择【我要注册】,输入个人正确身份信息进行志愿者注册。

第二十八条 青年志愿者宣誓词

我是一名光荣的青年志愿者,我承诺:服从指挥,立足岗位;尽已所能,不计报酬;传播先进文化;在参与中体验,在服务中提升。践行志愿者精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为闽南科技学院志愿者服务事业贡献力量!

第六章 活动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协会将按专业分小组进行活动,各专业分设组长一名。组长负责组内活动,每次活动前及时通知招募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第三十条 组织成员参与志愿活动,如有事冲突,应以集体利益为重,如情况特殊,应向组长报告及提出调任申请,经批准后调任;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建立志愿服务评价制度,以作为考核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标准。组织成员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青协人员对其志愿服务过程进行评价,如有偷懒及态度不端正者依据时长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将其归入档案;

第三十二条 组织成员参与活动有事请假,须提前向青协管理人员提出,并及时填补空缺。组织成员无故缺席,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志愿服务资格。

第七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 经费来源

1.学校拨款;

2.上级主管部门拨款;

3.社会捐资、赞助。

第三十四条 经费使用

1.协会开展的各种活动开支;

2.协会内部的组织管理开支及有关总结表彰活动开支;

3.其他正常的经费支出。

第三十五条 部门配备专门财会人员,财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的原始凭证;

2.每学期收支情况须理事会报告,并接受其审查监督。

第三十六条 部门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八章 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基本规范

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整体构图为心的造型,同时也是英文“青年”第一个字母Y;图案中央既是手,也是鸽子的造型,寓意青年志愿者向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一份爱心,伸出友爱之手,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

第三十七条 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是经共青团中央批准的中国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的象征和标志。各级共青团组织、各级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和每一位青年志愿者,都应当尊重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

第三十八条 各级团组织、各级各类青年志愿者应依法依规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举办会议时;

2.青年志愿服务站、服务基地等服务阵地;

3.青年志愿服务的外事场合;

4.颁发的奖状、奖旗、奖章、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

5.青年志愿服务有关出版物、非商业用途的宣传品、新媒体文化产品、网站等;

6.青年志愿服务有关视觉识别系统,主要包括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旗帜、徽章、牌匾、服饰、装备及相关文化宣传品等。

第三十九条 以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为元素设计制作志愿服务相关标识时,应当完整规范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并将其作为主体图案,不得在其上添加任何内容,不得进行篡改。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范的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

第四十条 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禁止以任何形式用于或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不得在不适宜的场合使用。

第四十一条 对各组织和个人违反本规范制作、使用、侵犯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的行为,应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上级团委报告依法处置。

第四十二条 共青团中央对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拥有著作权和解释权。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拥有该标志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第九章 其他相关制度

第四十三条 干事选拔制度

1.选拔条件

(1)参选者原则为大一新生;

(2)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作风优良,成绩优秀,具有一定专长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3)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优先。

2.选拔程序

(1)参选者提交一份申请表;

(2)根据确定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初试;

(3)初试通过者需进行复试;

(4)复试合格且一个月的试用考核通过后方可录用。

第四十四条 奖惩制度

1.对工作表现突出者予以通报表扬;

2.有破坏协会内部团结的人员,将予以劝退;

3.例会或集体活动无故缺勤累计三次,将予以劝退;

4.在工作中被发现能力欠缺或积极性不高,如:工作效果差、工作与学习冲突严重、工作热情严重缺乏等情况,可以向学校团委负责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5.对于受到校纪处分者、成绩挂科严重者等,本协会有权利通过开会对其免职。

第四十五条 评选制度

1.评选工作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遵守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勤奋务实、勇于实践、努力创新;

3.成员之间必须相互尊重,团结协作;

4.本协会成员自进入部门开始就要严格服从协会规定;

5.工作态度认真、端正。注重仪表,举止文明,树立良好形象。

第四十六条 例会制度

1.为了工作的顺利开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会将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

2.每周日晚定期举行例会,会长、副会长、委员以及干事应当按时参加;

3.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不得代请和事后补假,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干事适用期间若无故缺席会议3次以上则做自动退出本部门处理);

4.做好会议迟到、缺席的登记工作;

5.做好笔记,开会时积极发表自己意见,严禁嬉戏打闹;

6.会议期间部门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对本部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四十七条 活动制度(程序)

1.在开展每个活动前,应先写好策划书,并且要求活动计划具体、详细、周全、可行,经会长审核后再交由老师审核,经老师批准之后,方可以开展相关活动;

2.策划书需交至校两委办公室,做好前期宣传工作;

3.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具体形式有:海报、宣传栏、黑板报等;

4.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使活动有序的进行;做好活动场地的签批及安排布置,活动所需的物品的采购等工作;

5.做好工作总结,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工作总结交至校两委办公室及新媒体宣传中心,做好活动宣传;

6.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交流。

第四十八条 日常管理制度

1.协会办公室的钥匙由会长、委员负责,干事轮流管理,如有需要使用办公室者,必须向负责人请示,填写借用单并及时归还钥匙;

2.协会财产在使用期间应节约避免浪费,珍惜爱护协会财产,每次使用后应加以整理并妥善保管;

3.协会对于需要添置的物品,应提前统一上报至会长处并及时到校两委办公室室领取。

第十章 说明

第四十九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五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