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校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集中展示闽科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多元发展的青春风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闽南科技学院第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挖掘和宣传学生的典型事迹、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学生榜样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榜样学习,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进。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领导,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曾荣根(师)
副主任:黄俊敏(师)
成 员: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委员、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三、评选时间
2024年4月
四、评选范围
我校 2020级、2021级、2022级全体全日制在校生
(原则上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选)。
五、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原则上推选出第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8名,提名奖8名。
六、评选条件
参评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二)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三)自身本领过硬,学习表现优异,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某个方面或多个方面取得过优异成绩或有突出表现和事迹(详见附件1)。
(四)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五)个人主要事迹应集中在近2年(2022年、2023年),曾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大学生(荣誉需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可适当放宽年限。
七、评选办法
本届年度人物分为思想引领类、科技创新类、自强不息类、社会实践类、公益服务类、实干担当类、多才多艺类和全面发展类等8个类别,其中自强不息类将从2023-2024年度“自强之星”获得者中产生。通过各二级学院团委审核并推荐,经评审委员会民主投票等方式,最终评选出第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
八、评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3月26日-4月10日)
1.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发动,由学生个人根据附件1的内容,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自我推荐,经所在学院评审小组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材料评审推荐(各类别评选推荐出不少于1名学生参加校级评选),报至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后,并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各学校学生组织结合专项工作实际可遴选推荐人员参评。
(二)评选审核(4月10日-4月17日): 本次评选采用评选委员会初评和现场答辩评选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评方式。各单位推荐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评选委员会对所有推荐参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材料审查及综合考核,展开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16名“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
第二阶段:现场答辩
1.时间:2023年4月17日;
2.对候选人事迹以图文的形式进行展示;
3.16名候选人选根据抽签顺序进行答辩,对个人简介及相关先进事迹进行介绍和自我展示,限时5分钟(放弃或拒绝现场陈述的视为弃权),评委现场提问等;
4.评选委员会及大众评委(学生代表)根据候选人现场表现评定打分,根据得分结果产生校级第六届 “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
(三)结果公示(4月22日-4月27日): 在评选委员会监督下,将第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建议名单,上报学校党委会议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宣传表彰:凝练闽南科技学院第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先进事迹,通过先进事迹发布、线下校园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激励我校青年学生学习先进、拼搏向上、奋发有为。
九、材料要求
(一)填写《闽南科技学院第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申报表》(附件2),包括30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以第三人称方式,信息包括姓名、学院、专业、政治面貌、荣誉成果(应为校级及以上表彰)等内容。
(二)撰写《闽南科技学院第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材料》(附件3),请严格按照规定格式,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事迹要真实,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事迹材料要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
(三)参选学生电子照片,包括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 1 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四)各单位在推报“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同时,请做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和参选人事迹的宣传工作。对每位推报人选编辑一篇微信展示推文(图文并茂),后期将通过校团委官方公众号展示,事迹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五)各单位将推报学生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于4月10日前交至明德楼二楼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门牌号219),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电子照片、事迹展示推文等)、《闽南科技学院第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 》(附件4)等压缩发送到学校团委组织部邮箱mktwzzb@qq.com,邮件名及附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第六届 “大学生年度人物”推报材料,逾期视为弃权。
十、评选奖励
(一)拟于5月初举办“五四表彰大会”对第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二)编印有关“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图文和影象资料,在校园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择优对“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进行推送;
(三)“大学生年度人物”直接作为学校参评更高一级荣誉的备选人员。
十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重要性,精心组织积极推荐,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选工作。闽南科技学院第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必须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完成,审核、推荐工作主要由学院团委负责具体落实,推荐人选需经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核确认后上报。
(二)选树典型,引领示范。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将此次选树典型的活动和团员思想引领和成长成才联系起来,通过有效地选典型、传典型、用典型,扎实推动青年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团员青年聚焦自身发展,服务国家社会发展。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充分发挥网络、宣传栏、文化墙等宣传阵地,采用座谈、访谈、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推介“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形成“学习先进,勇于争先”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黄俊敏(师)、洪莹
联系方式:0595-86658687、15260559207。
附件: 1. 闽南科技学院第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类别.docx
2 闽南科技学院第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申报表.docx
3. 闽南科技学院第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材料写作体例要求.docx 4. 闽南科技学院第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docx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