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公益社团:
今年12月5日是第38个国际志愿者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教育引导青年学生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凝聚志愿服务力量,展现闽科青年志愿者风采。校团委拟于12月5日期间在全校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奉献·建功
二、活动时间
12月5日前后
三、活动内容
(一)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的十九大精神等,开展“理论宣讲”志愿服务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结合“12·5”国际志愿者日活动,通过面对面宣讲、专题培训、座谈会、征文演讲、网络互动等方式宣传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团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志愿服务工作的指示要求传达给广大志愿者,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志愿者的关怀厚爱和殷切期望传递到广大志愿者之中,引导大家感受关怀、领会精神、明确方向、不懈奋斗。
(二)围绕社区特点,开展“和谐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广“志愿服务项目与社区结对共建模式”,立足校园师生和周边社区居民需求,广泛开展扶老助残、关爱困难青少年、生态环保、普法宣传等小而实、小而美的常态化服务项目。聚焦乡村振兴等领域,进一步发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等品牌项目的引领作用和育人功能,推动志愿服务项目与假期“三下乡”“返家乡”等活动有机融合,充分展现广大青年志愿者挺膺担当、互助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围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开展“金晖行动”“情暖童心”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动员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老教师家庭、敬老院等,采取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为高龄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文化娱乐等志愿服务活动。针对留守儿童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开展课业辅导、亲情陪伴、兴趣培养等方面的活动,充分动员青年志愿者为留守儿童实现“微心愿”,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围绕爱心关爱,开展助残“阳光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国际助残日”,组织青年志愿者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助残“阳光行动”系列活动,深入残疾人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等残疾人群中,为残疾人开展心理辅导、知识普及、爱心捐助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志愿者的爱心和社会的温暖,努力营造理解、尊重和关爱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围绕普法宣传,开展“与法同行”志愿服务活动。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和氛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通过宣讲、现场活动、法治进校园等形式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与法同行”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营造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六)围绕健康成长,开展“守护生命”志愿服务活动。关注青少年群体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立足线上线下团属阵地,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防艾、生命教育、网络安全等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宣传教育、现场活动、心理疏导等形式,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七)围绕保护环境,开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依托“河小禹”、垃圾分类等活动,广泛动员青年志愿者开展清洁环境卫生、节水护水、垃圾分类宣传劝导等志愿服务,普及低碳生活绿色理念。进一步深化拓展环保课堂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齐抓共创的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5”国际志愿者日主题宣传与实践活动,将其作为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重要举措。在“12·5”期间,主动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全面部署、统筹安排,切实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引导师生根据时代发展需要,创新志愿服务形式,优化资源配置,利用好“大学生社区实践”、“三下乡”、“返家乡”等实践载体,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将活动开展与扩大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结合起来,形成具有各自特色的志愿服务体系,使服务活动常学常新。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充分利用“12·5”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围绕活动主题,抓住全社会对志愿者工作高度关注和期盼参与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组织影响力。同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6日中午12:00将活动开展情况(文字、图片)报送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邮箱:mkqnzyzxh@qq.com)。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
黄俊敏(师):0595-86658687;
温弘进:13960612511。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