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为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进一步健全团的基层组织体系、规范基础团务、提高团员先进性,着力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3年星级团组织创建和星级团员评定工作的通知》(团闽委组〔2023〕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团组织开展2023年星级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周期
2023年1月1日-12月15日
二、星级团员评定标准
(一)评定对象:全校团员
(二)评定标准
星级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参加团的活动以及整体活跃度为内容分四个星级进行评定。
1.主题学习会。参加团的会议8次,兑换1颗大星。专题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回信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思想旗帜”、“坚强核心”、“强国复兴”、“挺膺担当”。其中,“思想旗帜”、“坚强核心”、“强国复兴”、“挺膺担当”应参加至少各1次。
2.团员活动。参加团的活动3次,兑换l颗大星。
3.组织生活。参加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1次年度教育评议会,兑换l颗大星。
4.团员活力。除以上3颗大星,鼓励团员多参加学习、活动,按照以上积分规则,每多参与1次主题学习点亮l颗小星,每多参与1次团的活动点亮l颗小星。累计3颗小星,可兑换l颗大星,至多兑换2颗大星。
三、星级团支部创建标准
(一)评定对象:成立l个月以上团支部
(二)评定标准
1.非空心团支部,要求报到团员大于3人(含),且团员全部进行线上报到。
2.团支部信息完善,要求完成系统上组织信息必填项。
3.团支书配备到位。
4.无超期(10天)待审核状态的报到团员和转接组织关系的团员。
5.依托系统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通过团的会议——自定义会议——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年度教育评议会1次,完成团员先进性评价(通过团的会议——年度评议会)。
6.依托系统“团的会议”功能,参与各级团委发起或自行开展团员大会次数。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回信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夹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思想旗帜”、“坚强核心”、“强国复兴”、"挺膺担当“专题学习(通过团的会议——主题学习会开展)。
(1)团支部:达标8次,三星10次,四星12次,五星14次。
(2)三星及以上团支部开展专题学习中“思想旗帜”、“坚强核心”、“强国复兴”、“挺膺担当”应开展至少各1次。
(3)7月后成立的团支部达标均为4次,三星及以上要求同上。
7.依托系统“团的活动”功能,参与各级团委发起的或团支部自行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次数(达标3次,三星3次,四星4次,五星4次),有新发展团员计划的支部,应在“五四”前后开展一次集中入团仪式。
其中7月以后成立的团支部(达标1次,三星2次,四星3次,五星3次)。
四、星级团委创建标准
(一)评定对象:成立1个月以上的二级学院团委。
(二)评定标准
1.无空心团支部。
2.无超期(10天)待处理的团组织关系接转申请。
3.按期换届。
4.团委书记配备到位。
5.星级团支部创建平均比例(星级团支部创建总星数/团支部数,结果四舍五入,达标团支部按2颗星计)。
6.二级学院团委书记要面向基层团员青年围绕“思想旗帜”、“坚强核心”、“强国复兴”、“挺膺担当”至少各讲1次主题团课并在系统上记录(通过手机微信端——团干宣讲座谈进行记录)。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创建星级团组织和评定星级团员工作,实现对团的基层建设的星级评价。创建星级团组织情况将纳入2023年“智慧团建”推广运用情况通报、2023年共青团工作评价。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具体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星级组织创建和星级团员评定,此工作将作为团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创建星级团支部活动组织不力的团组织,责令限期整改;将未达标团支部列为整理整顿团支部。
(三)强化结果运用。星级团组织创建和星级团员评定结果将作为2023年省、市、校各级团组织团内评先评优活动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团员参与星级团员评定并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方可参评本年度团内荣誉;团干部参与星级团员评定并达到三星级及以上,且其所任职的团委(团支部)达到四星级及以上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团组织参与星级团组织评定并达到四星级及以上方可参评团内荣誉。
未尽事宜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六、未尽事宜,可联系
联系人: 黄俊敏、陈东怀
联系电话:0595-86658687,17750569915。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