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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16 20:47   来源:两委办公室    作者:tw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落实团的十九大工作部署,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校团委将进一步严格入团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做好2023年下半年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周期

2023年10月-11月

二、推荐对象

根据发展名额分配表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择优推荐。

、发展条件

全日制在校,有意愿向团组织靠拢的、积极向上的非团员青年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4周岁,且被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满3个月以上;

(二)承认团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的;

(三)思想政治表现好,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与社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学习勤奋,态度端正,学年无挂科,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班级前 50%,综合测评位列同专业前 50%,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

(五)成为注册志愿者,在志愿汇(或校青协)上记录近一学年累计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 20 小时;

(六)在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荣誉的,担任学生干部实绩突出的,或因其他优异表现受到各级表扬的,优先推荐;

(七)年龄和志愿服务认定截止于 2023年10月15日。

四、工作流程

(一)闽南科技学院发展团员工作程序(见附件1);

(二)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各单位需严格按照条件,参照发展团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择优推荐,并填写《闽南科技学院2023年下半年拟建议发展团员名单》(附件2);

(三)校团委拟定于10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校团委组织部另行通知)开展团校培训并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团委,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展,名额将收回再统筹安排;

(四)校团委对新发展团员分发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材料,各单位要及时建立团籍档案,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五)各二级学院团委要组织开展好新团员的“入团仪式”以及团员教育工作;

(六)各单位在2023年10月18前将《闽南科技学院2023年下半年拟建议发展团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 mktwzzb@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xx学院2023年下半年发展团员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上交至明德楼二楼新青年服务中心办公室。

、工作要求

严格入团标准。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团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防止“唯成绩论”。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全员入团、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严格入团程序。要严格按照团章程序和有关规定发展团员,落实推优入团、评议入团等要求,建立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全过程培养评价机制。把履行入团程序作为对新团员进行团员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入团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考察,新发展团员的大会表决、审批、宣誓、教育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程序严格、手续完备。

严守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发展团员的纪律要求。校团委将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团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团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

、未尽事宜,可联系:

联系人:黄俊敏(师):0595-86658687;

陈东怀:17750569915。


附件:1. 闽南科技学院发展团员工作程序.docx

     2. 闽南科技学院2023年下半年拟建议发展团员名单.docx

     3. 闽南科技学院2023年下半年发展团员名额分配表.docx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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