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和团中央工作要求,做好我校2023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110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30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23〕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在青年中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将“2023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欠发达地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0日-5月20日。
二、报名网址
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专题网站:http://220.160.52.58/,并同步登入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http://xibu.youth.cn)报名。
三、报名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同时,符合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8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四、相关政策
(一)招募30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我省三明、南平、龙岩、宁德欠发达地区纳入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各县(市、区)的乡(镇)开展为期两年的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二)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将根据《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22〕2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调整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并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四)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报考研究生加分及参加专岗考试等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可查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23〕8号)。)
同时,将《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我校202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的有关工作。
附件: 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pdf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