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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2-23 17:30   来源:两委办公室    作者:tw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对于保障团的活动开展也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我校全体共青团员均须按照团中央关于团费收缴的相关规定,学生团员团费收缴标准为每人每月 0.2 元,每人每年 2.4 元。根据我校收缴团费的情况,各年级学生具体缴纳金额如下:

1.需要缴纳1个月团费(2021年12月),共计 0.2 元的学生年级为:各年级(2021年12月)新发展团员;

2.需要缴纳6个月团费(2021年7月-2021年12月),共计 1.2 元的学生年级为:2021级全体新生团员、各年级(2021年6月)新发展团员;

3.需缴纳12个月团费(2021年1月-2021年12月),共计 2.4 元的学生年级为:2019级全体团员、2020 级(普本)全体团员;

4.需缴纳18个月团费(2021年1月-2022年6月),共计 3.6 元的学生年级为:2022届毕业生团员(2018级普本、2020级专升本)。

(二)已发展成为党员的团员在缴纳党费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缴纳团费,请各单位做好统计;

(三)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二、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团委在上学期团情统计工作的基础上,重新统计好本单位各年级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及中共党员的人员数量;

(二)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统计的团员人数收缴团费,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对不按照规定缴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团员不得在收取团费时提出退团,若有要求退团的团员需提前向所在学院团委提交退团申请书,在学院团委及校团委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团手续。团员未履行自身义务拒交团费者不得参与本年度任何个人评奖评优。

(三)各二级学院团委应及时收取本单位团费,并填写《闽南科技学院 2021年度团费缴纳统计表》(附件 ),于 3 月 6 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 :mktwzzb@qq.com。(命名为:***学院+2021年度团费缴纳统计表),纸质版上交至明德楼二楼新青年服务中心。校团委将在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各二级学院统一到校团委组织部处办理缴纳手续。

三、未尽事宜,可联系

联系人:黄俊敏(师)86658687;

林宗增13950380285。


附件:闽南科技学院 2021 年团费缴纳统计表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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