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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南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19 13:38   来源:两委办公室    作者:tw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团章规定的基层团组织的任务之一。为规范和加强“推优”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主阵地的作用,现将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实事求是,发扬民主,逐级评议和推荐,确保将那些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向党组织推荐。

二、推优工作时间

2021年10月19日—10月29日

、推优对象

推荐对象为年龄二十八周岁以下且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团龄在1年以上(本人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参加过以前推优且还在有效期内的团员不再参加此次推优,逾期者需要重新推优。

、推优条件

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道德素养。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团员民主评议等级为合格及以上(须在一年有效期内且在校团委存有相关材料)。

3.工作作风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自我素养水平。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有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学习表现。学习目标明确,刻苦努力,成绩需满足上一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前60%以内体育成绩达标,参加推荐的前一学期无挂科、补考、违纪、处分、旷课、寝室卫生不合格等情况。(2021级新生成绩暂不做要求)

(二)优先条件

1.受国家、省、市表彰的先进个人;

2.省、市、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3.在各级(全国、全省及全校)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三)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作为“推优”对象:

1.入党动机不端正,表现一般者;

2.学生在上一学期考试考查课程中有不及格者;

3.团支部民主评议票数不过半的;

4.在最近一次团员教育评议等级未达到“合格”等级者;

5.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行政处分的,一般不作为“推优”对象。

、推优程序

(一)推优名额

“推优”的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二)具体程序

1.党支部将入党申请人名单提供给所在团支部;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返校的学生,将采取线上的形式开展(截图备查)。由所在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及相关要求,“推优”大会实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须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且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3.团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对象获得表决赞成票数应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数的二分之一,产生推荐对象;

4.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5.将“推优”材料(表决票、“推优”结果报告单)报送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推优要求

(一)“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杜绝拉关系、送人情、个人想法等情况的发生。要防止不顾推荐质量,片面追求数量的现象发生,禁止突击推荐,使“推优”工作流于形式。

(二)各单位要加强指导监督,确保“推优”工作制度落实。要强化责任意识,实行责任追究,对于在“推优”工作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要给予严肃处理。

(三)对积极申请入党,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团员应继续培养。团组织要继续爱护他们、关心他们,鼓励他们克服不足,待条件成熟时再及时向党组织推荐,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

(四)各单位要做好“推优”档案。“推优”对象因毕业分配、升学、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其材料应随同档案一起转到新的单位所在的党、团组织。每期“推优”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将“推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并报送校团委审核。

、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校团委总体规划安排,迅速准确做好推选人的材料报送工作,整理好“推优”会议记录表,并于10月29日前将《闽南科技学院共青团“推优”工作会议记录表》、《闽南科技学院“推优”情况汇总表》、《xx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公示名单》的电子版发送至mktwzzb@qq.com,于11月5日前将纸质版及《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交至明德楼二楼新青年服务中心;

(二)《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根据所提供(附件3)进行自行打印。

(三)校团委、学生会推优名额另计,不占用支部名额。

、联系人

黄俊敏(师):86658687;

戴莹莹:18859969189。

 

附件: 1.闽南科技学院共青团“推优”工作会议记录.doc

      2. 闽南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推优”情况汇总表.docx

      3. 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doc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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