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学组织:
为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逐步推进管理的规范化,根据《闽南科技学院团学组织工作考核制度(修订)》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闽南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校级团学组织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加强校级团学组织各项建设,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更好发挥素质过硬、敢当重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骨干。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本次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各考核对象进行客观考核;对各部门考核对象进行优先录用。
(二)实事求是原则。本次考核根据各部门不同工作的性质和职能,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效果。
三、考核对象
2020-2021学年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任职的学生干部、干事。
四、考核时间
2021年6月1日—3日。
五、考核步骤
1.各部门根据《闽南科技学院团学组织工作考核制度(修订)》要求(附件1),组织本部门报名个人考核评议,填写《闽南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校级团学组织考核互评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交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交核定统计。各部门将个人考核结果汇总,本次申请表由各学生组织负责收齐并汇总至校两委办公室处,于6月3日晚6:30前将纸质版考核表汇总交至明德楼新青年发展服务中心(校两委办公室)。6月3日—6月4日,学校团学组织学生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考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
3.张榜公示: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定委员人选,并进行公示;
4.试用考核:当选同学,进入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由校团委正式聘用。
六、注意事项
1.各个团学部门干部、干事要积极对待此次考核及评比,具体考核要求详见《闽南科技学院团学组织工作考核制度(修订)》;
2.在考核中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相互监督的原则;
3.请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考核工作,准时上交相关材料;
4.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持不同意见时,有权向团委负责老师进行申诉(申诉电话:0595-86658687);
5.学生干部任期满后且表现合格者,由校团委颁发校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聘书。
6.如有疑问可咨询校两委办公室(联系人:何烨欣18559893967);
附件: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团学组织工作考核制度(修订).docx
附件2:闽南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校级团学组织考核互评表.docx
附件3: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汇总表.docx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