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在校园中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闽南科技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领导,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曾荣根(师)
副主任:黄俊敏(师)、叶聿宝
成 员: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委员、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二、评选时间
2021年4月- 5月
三、评选范围
我校2017级、2018级、2019级全体全日制在册生。
四、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原则上推选出第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8名,提名奖8名。
五、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鲜明,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受到任何处分或通报批评;
(三)作风务实,刻苦钻研,学习优秀,课程无补考重修现象;
(四)乐于奉献并在学生群体中具有深厚群众基础及较高认可度;
(五)参选学生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9年、2020年,曾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大学生(荣誉应该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可适当放宽年限;
(六)参选学生在实践公益、创新创业、自强不息、孝老爱亲、多才多艺、实干担当、抗疫先锋、全面发展中至少一项有突出表现。能够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见附件1);
(七)已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六、评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4月23日-5月5日):
1.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发动,由学生自主报名,经所在学院学生会评议推荐(各类别评选推荐出不少于1名学生参加校级评选),报二级学院团委同意后,并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学校各学生组织如有符合条件的也可择优推荐参评。
(二)评选审核(5月6日-5月10日):
本次评选采用评选委员会评审和群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分初评、公众投票、现场评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评。报名截止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评选委员会对所有推荐参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展开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16名 “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人选;
第二阶段:网络投票。在“闽小科”微信公众平台开辟专栏,接受公众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以实名制形式进行;
第三阶段:现场评选
1.时间:2021年5月9日;
2.校团委、校学生会公布并宣传第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人选的基本信息和先进事迹,组织第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现场评选活动;
3.16名提名人选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现场陈述和风采展示,限时5分钟(放弃或拒绝现场陈述的视为弃权);
4.由评选委员会组建评选团根据提名人申报资料和现场表现评定打分,所有评选团的平均分为提名人本环节最后得分;
5.各二级学院负责组建本学院评选团,评选团需由本学院具有广泛代表性的10名学生组成,校团委、学生会需对各二级学院评选团成员资格进行复核。各二级学院评选团成员进行现场投票,每个投票人需在16名提名人选中选取8名,多选或少选无效。
(三)结果公示(5月11日-5月15日):
在评选委员会监督下,采取“评选委员会评选团评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三个部分按一定占比,计算出每位提名人的总分,成绩为百分制,其中评选团评审将由评选委员会评委根据提名人现场展示进行评分,并按照50%的占比折算计入总成绩;现场投票将由学生评选团根据提名人现场展示进行投票,并按照35%的占比折算计入总成绩;网络投票将对最后的网络排序,并按照15%的占比折算计入总成绩。最后确定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建议名单,上报学校党委会议审定并公示。
七、材料提交
(一)候选人填写《闽南科技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包括20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第三人称,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候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候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反映个人学习、生活和工作的相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候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二)各二级学院在推报“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同时,请做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和候选人事迹的宣传工作。各二级学院对每个候选人编辑一篇微信展示推文,后期将通过校团委官方公众号展示。事迹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三)各二级学院候选人书面材料请于5月5日(周三)晚上19:00-21:30交至明德楼二楼团委新青年服务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推荐表、个人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照片、微信事迹展示)、推荐汇总表(附件3)等压缩发送到学校团委邮箱mktwzzb@qq.com ,邮件名及附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审材料,逾期视为弃权。
八、评选奖励
(一)拟于5月底举办颁奖典礼对第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学校第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和“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将颁发专制奖杯和荣誉证书并予以发文表彰;
(二)编印有关“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图文和影象资料,在校园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择优对“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进行推送;
(三)“大学生年度人物”直接作为学校参评更高一级荣誉的备选人员。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把评选工作作为我校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择优推荐,注重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为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浓郁的氛围。
(二)坚持原则,认真指导。各二级学院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在本学院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加强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发动全体师生,真正把广大师生公认的优秀典型评选出来。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二级学院应充分利用网站、海报、板报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推荐候选人的典型事迹,努力形成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浓厚氛围。要把此次评选工作作为一次宣传教育的过程,通过评选认真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总结工作经验。
十、联系人
黄俊敏(师):0595-86658687;
叶聿宝(生):13123062593;林思淇(生):17689454656。
附件: 1. 闽南科技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类别.doc
2. 闽南科技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doc
3. 闽南科技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doc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