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促进我校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展示我校文化艺术建设成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闽教体〔2019〕14号)文件要求,决定于2020年1月至2020年5月征集相关作品进行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用艺术陶冶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引导广大师生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不辜负党的期望、人民期待、民族重托,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把艺术节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题和内容
以“奋斗·创新·奉献”为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太学生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奉献祖国、奉献人民的远大理想抱负;展现当代大学生勇担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勇于创新创造,开拓进取、甘愿奉献,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品味的人生境界。
三、项目和形式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二)学生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三)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
四、对象和分组
(一)艺术表演类和学生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高校校级党政校级领导干部。
(三)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全省普通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五、作品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1.声乐节目
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1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学生艺术作品的要求
学生艺术作品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选址(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4.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5.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G2格式,作者需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校长绘画、书法、摄影作品的具体规格同上“(二)、学生艺术作品的要求”中的有关要求一致。作品不需要装裱,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可在作品背面注明,并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校长书画摄影作品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统一报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要求
1.内容要求:案例一般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详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
2.格式要求: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放松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需注明拍摄者。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乙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比赛。
(二)艺术作品不要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院、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随摄影作品提交的电子文件用光盘报送,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作品名
(三)高校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不用装裱,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可在作品背面注明,也可附另纸注明
(四)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5月)为各学院开展活动阶段。各学院要发动专业老师指导全体学生参与,编排创作优秀节目和作品,于5月5日前报送校团委,联系人:江丹丹 ,联系电话:15260300351。
第二阶段(2020年5月至2020年6月)为学校评选阶段。
第三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学校根据评选结果,聘请专业老师对节目和作品进行深度指导,选拔优秀节目和作品参加福建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
八、奖项设置
福建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设置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节目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校长风采奖和优秀论文奖等。(省教育厅文件可登录校团委网站http://youth.mku.edu.cn/查询)。
九、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参加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主 任:林树生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苏清山 刘 键 刘昌建 周秀梅
汪秉清 陈章宫 曾荣根 黄洪梅
办公室主任:苏清山(兼)
办公室秘书:江丹丹
各学院要制订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规范运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力争再创佳绩。
附件:
第六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相关要求.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