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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骨干培训班暨第十五期团学学生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6-07-02 21:18   来源:    作者: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纲要》文件精神,培养一大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更好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我院广大青年,塑造一批素质高、能力强、肯干事的团学骨干队伍,不断提高我院大学生骨干等青年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他们进一步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学院团委研究并报学院党委批准,决定开展2016年大学生骨干培训班暨第十五期团学学生干部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形式

采取课堂讲授、小组研讨、观摩影像资料、素质拓展相结合的方式。

二、培训对象

2016-2017学年院、系学生组织骨干代表约360人。

三、培训时间

2016年8月29日—9月4日

四、培训地点

图书馆学术报告厅、评建办等。

五、培训内容

培训围绕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基本要求,加强青年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围绕大学生骨干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就团学工作、青年工作、创新创业等主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知识培训、素质拓展训练。

六、培训说明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学员的选拔工作,要注意选派综合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干部参加培训。选拔工作要综合考虑学生干部培养的可持续性。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学员名单(附件)报送院团委。联系人:卢庄情,联系电话:17750091186,邮箱:623396149@qq.com。

2.严肃培训工作纪律。本次培训班成员应于8月28日报到,如有特殊理由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各单位指导老师请假,批准同意后,请假条报院团委备案;院团委直属学生机构学员请假的,报团委指导教师审批,团委备案。课程培训期间,学员请假逾两次(含两次)或旷课一次或迟到逾三次(含三次)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学院团委对各参训单位及学员的管理情况、出勤情况等进行检查,对违反培训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3.学员在培训期间应重点对“大学生骨干如何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进行认真思考,结训时以此为题写出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于9月8日前上交院团委。各单位要加强部门学生干部交流,把本次培训的内容作为2016级新干事培训的主要内容,切实全面提升学院学生组织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6年大学生骨干培训班暨第十五期团学学生干部培训班报名统计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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