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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10 10:46   来源:两委办公室    作者:tw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度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向所在团组织提交过入团申请,被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且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满3个月以上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二、发展原则

(一)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

(二)坚持入团自愿和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三、发展条件

全日制在校,有意愿向团组织靠拢的、积极向上的非团员青年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好,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与社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无挂科重修情况,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班级前50%,综合测评位列同专业前50%,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

(三)成为注册志愿者,在志愿汇(或校青协)上记录,累计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

(四)在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荣誉的,担任学生干部实绩突出的,或因其他优异表现受到各级表扬的,优先推荐;

四、工作流程

(一)闽南科技学院发展团员工作程序(见附件1);

(二)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发展条件和《闽南科技学院2025年度各二级学院团员发展指标分配表》(附件2)要求,择优推荐拟发展对象,并填写《闽南科技学院2025年上半年拟发展团员名单》(附件3,各单位根据全年发展指标自行规划本单位上半年发展团员数);

(三)校团委拟定于5月(具体时间由校团委组织部另行通知)开展团校培训并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团委,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展;

(四)校团委对新发展团员分发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材料,各单位要及时建立团籍档案,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五)各二级学院团委要组织开展好新团员的“入团仪式”以及团员教育工作;

(六)各单位在2025年4月20日前将《闽南科技学院2025年上半年拟发展团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mktwzzb@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xx学院2025年上半年发展团员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上交至明德楼二楼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门牌号219)。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科学统筹。各单位要根据计划,在做好充分调研摸底、掌握基本底数的基础上,注重各项调控,研究制定本单位2025年度发展团员计划,并将计划分配情况存档备查,精确到每个专业团支部,要杜绝不分配或少分配发展团员指标等“关门主义”现象。

(二)提高发展质量。各单位要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眼引领青年追求政治进步,注重源头把关,加强过程培养,广泛吸收青年中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先进分子入团,不断提高新发展团员质量,巩固团员队伍基础。重点做好一、二年级发展团员工作,应保证每个支部都有发展团员计划,确保班级团支部全覆盖。

(三)规范发展程序。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环节手续完备,坚持做到“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入团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考察以及新发展团员的大会表决、审批、宣誓、教育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程序严格、手续完备,切实维护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

(四)严格实施新团员编号制度。各单位要指导新团员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及范例填写,严格把关。确保新发展团员“一人一号、一证一档”并建立电子档案,对于已经发展了的新团员,要及时将其团员信息有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联系人:黄俊敏(师)、吴学昭;

联系方式:0595-86658687、18965381683。

附件:1. 闽南科技学院发展团员工作程序.docx

  2. 闽南科技学院2025年度各二级学院团员发展指标分配表.docx

  3. 闽南科技学院2025年上半年拟发展团员名单.docx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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