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选树优秀学生典型,充分展示新时代闽科学子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风貌,引导青年学子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开展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通过选树先锋榜样,引导学生在时代坐标中锚定青春使命,以榜样人物的“镜鉴效应”激发全校学生奋进动力,推动形成“学有标杆、行有示范”的学风建设新格局。
2.为优秀学子打造既能彰显个性特长、又能辐射带动群体的展示平台,助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社会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打造“知行合一、胸怀天下”的育人新高地。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领导,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曾荣根(师)
副主任:黄俊敏(师)
成 员: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委员、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
三、评选时间
2025年4月
四、评选范围
主要为我校2021级、2022级、2023级在校全日制学生。(原则上已获得往届闽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闽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学生可继续参评。)
五、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原则上推选出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10名。
六、评选条件
(一)政治上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品德上高尚。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在学习、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勤奋工作、成绩突出,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从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9日,不含入党入团专项服务时长),是广大青年学生修身立德的榜样;
(三)学习上优秀。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重修等情况,2023-2024学年综测排名需在前30%。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参评者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类荣誉,如:“三好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
2.创新创业成果突出,曾获得本专业领域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负责的创业项目在实践运行中取得突出业绩和良好社会效应;
3.在文化、体育等各类比赛中获得市级以上奖励,为学校赢得荣誉;
4.热心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获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
5.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
6.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社会评价较高;
7.在乡村振兴、岗位建功等工作中做出贡献,展现青年担当;
8.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师生中评价较高。
七、评选办法
本届年度人物通过各二级学院团委审核并推荐,经评审委员会民主投票等方式,最终评选出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
八、评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
1.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发动,由学生个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我推荐,经学院评审小组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等,并报本学院党组织同意、公示后,向校团委推荐;
2.各校级学生组织结合专项工作实际可遴选推荐对象参评。
(二)评选审核:本次评选采用评选委员会初评和现场答辩评选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评方式。各单位推荐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评选委员会对所有推荐参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材料审查及综合考核,展开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20名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
第二阶段:现场答辩
1.时间:待定;
2.20名候选人选根据抽签顺序进行答辩,对个人简介及相关先进事迹进行介绍和自我展示,限时5分钟(放弃或拒绝现场陈述的视为弃权),评委现场提问等;
3.评选委员会及大众评委(学生代表)根据候选人选现场表现评定打分,根据得分结果产生校级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
(三)结果公示:在评选委员会监督下,将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建议名单,上报学校党委会议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宣传表彰:凝练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先进事迹,通过先进事迹发布、线下校园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激励我校青年学生学习先进、拼搏向上、奋发有为。
九、材料要求
(一)填写《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申报表》(附件1),包括30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以第三人称方式,信息包括姓名、学院、专业、政治面貌、荣誉成果(应为校级及以上表彰)等内容。
(二)撰写《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材料》(附件2),严格按照规定格式,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事迹要真实,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事迹材料要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
(三)参选对象电子照片,包括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四)各单位在推报“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同时,须做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和参选对象事迹的宣传工作。对每位推报人选编辑一篇微信展示推文(图文并茂),后期将通过校团委官方公众号展示,事迹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五)各单位将推报学生个人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于4月16日前交至明德楼二楼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门牌号219),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电子照片、事迹展示推文等)、《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附件3)等压缩发送到学校团委组织部邮箱mktwzzb@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xx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报材料,逾期视为弃权。
十、评选奖励
(一)拟于5月初举办“五四表彰大会”对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二)编印有关“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图文和影像资料,在校园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择优对“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进行推送;
(三)“大学生年度人物”直接作为学校参评更高一级荣誉的备选人员。
十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规范流程。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推进推荐选拔工作。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须以民主推荐为基础,由学院团委牵头实施资格审查与推荐申报工作,经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按要求完成材料报送。
(二)标杆引领,强化示范。各二级学院团委应将典型选树工作与青年思想引领工程深度融合,通过选树、传播和运用先进典型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青年榜样在价值导向、行为示范方面的辐射作用。以典型引路促成长,激励广大青年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将个人发展主动融入国家社会需求。
(三)多维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团委要构建立体化宣传矩阵,依托新媒体平台、校园文化阵地等载体,通过事迹展播、主题宣讲、互动访谈等多样化形式,全方位展现“大学生年度人物”的精神风貌与优秀品质。着力打造“学先进、争先锋、创一流”的校园文化生态,形成崇德向善、比学赶超的良好育人环境。
联 系 人:黄俊敏(师)、陈倡正
联系方式:0595-86658687、19173800340。
附件:1.
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申报表.docx
2.
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材料写作体例要求.docx
3.
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docx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