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挖掘和树立自立自强、励志成才典型,引导我校青年学生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挺膺担当。经研究,决定开展闽南科技学院2024-2025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寻访青年榜样,弘扬自强精神,并以此为契机,教育、引导更多的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朋辈示范作用,引领全体同学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与民族共命运,高举“自强不息”的青春旗帜,做新时代主动担当作为的奋斗者。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至12月
三、活动主题
自强不息,挺膺担当
四、评选对象
二年级(含)及以上在读在籍全日制学生
五、评选奖项
(一)2024-2025年度“十佳自强之星”10名,并从中择优推报1名(待定,届时根据通知文件要求确定)参评2024-2025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和纳入闽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自强不息类候选人考量;
(二)2024-2025年度“十佳自强之星提名奖”10名。
六、参评方式
自强之星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和学生自荐的形式。各单位在充分酝酿、评议的基础上,经二级学院团委填写推荐意见后,推荐本单位2-3名候选人参评。其余申请学生可以通过自荐形式参评。
七、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
(二)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时长不少于20小时;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者,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三)第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自强不息类获得者、2023-2024年度“十佳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八、评选程序
(一)报名阶段
1.组织推荐: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做好组织、审核、推报、汇总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18日前将本单位推荐学生的《闽南科技学院2024-2025年度“自强之星”申报表》(附件1,盖章扫描版PDF、Word版)、个人生活照2-3张、相关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奖状、任职证明、报道等)和《闽南科技学院2024-2025年度“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2,盖章扫描版PDF、Excel版)电子版统一汇总后(命名为:***学院+2024-2025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材料)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明德楼二楼219室)。
2.学生自荐: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可下载《闽南科技学院2024-2025年度“自强之星”申报表》《闽南科技学院2024-2025年度“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进行填写,于12月18日将申报表(盖章扫描版PDF、Word版)、汇总表(盖章扫描版PDF、Excel版)、个人生活照2-3张、相关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奖状、任职证明、报道等)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命名为:姓名+2024-2025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明德楼二楼219室)。
(二)评选阶段
为规范评选,校团委将成立2024-2025年度“自强之星”评选委员会负责全程工作,对候选人参评资格进行审核、评选。
(三)公示表彰
根据评选结果,拟定获奖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进行表彰。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度挖掘。各单位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重点工作,做好安排部署,深度挖掘师生认可度高、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自强之星在大学生群体的榜样力量。
(二)公平公正,认真选拔。各单位要坚持择优推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进一步拓宽推报视野,充分听取所在学院学生的意见。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动员,做好宣传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在评选结束后,大力宣传优秀典型,营造不畏艰难、在逆境中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联系人:黄俊敏、罗珊珊;
联系电话:0595-86658687、17859837990;
电子邮箱:mktwzzb@qq.com。
附件:1. 闽南科技学院2024-2025年度“自强之星”申报表.docx
2. 闽南科技学院2024-2025年度“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docx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