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做好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审查考核工作,根据《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闽大学生志愿办〔2024〕4号)和《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闽大学生志愿办〔2024〕5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审核部门
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考核评分工作,由报名人员所在学院团委负责报名信息资格初审和考核评分,校团委负责院校审核及评分录入。
二、审核对象
我校报名参加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审核方式
校团委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入乡村振兴计划专题页面,网址:http://220.160.52.58/ )下载毕业生报名表并下发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团委核实学生报名信息,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评分,如实填写《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考核汇总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校团委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核评分等工作。
四、审核内容
(一)资格审查
1.生源地审核。是否为岗位所在设区市生源毕业生(生源地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户籍所在地),是否如实填写。
审查方式:审核户口簿,查验报名人员的生源地和报名单位所在地。
审查字段:岗位类别、生源地、单位所在地。
审查标准:首先审核生源地是否如实填写,如否,则退回。如是,本审查项可审核通过。
2.学历、毕业时间审核。是否属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是否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的取得毕业资格截止时间。
审查方式:查验报名人员的毕业时间及学历。
审查字段:毕业日期、学历。
审查标准:报名人员须是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时间应在2024年8月31日及之前,应届毕业生统一认定为符合毕业时间条件,如否,则审核不通过。(学历应规范填报为本科毕业生)
3.在校表现情况审核。
(1)是否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审查标准:报名人员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并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审核不通过。
是否必修(主修)科目达标。
审查标准:报名人员在读期间必修(主修)科目补考3门或3次(含3门或3次)以上的,审核不通过。
4.年龄审核。审核报名人员年龄,本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超25周岁(1999年7月31日后出生,含7月31日),超过年龄限制,审核不通过。
5.基本信息审核。审核报名人员信息,包括生源地、民族、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包括群众、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等)、困难状况、在校奖惩情况。如有不符之处,及时审核退回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和院校审查考核时间内完善后提交。
其中:困难状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由公共服务网通过大数据比对自动审核,系统显现“校验通过”的,本审查项无需审核,“校验不通过”但认为自己属于上述困难状况的报名人员,需自行上传佐证材料,由报考岗位所在设区市项目办人工审核,学院无需审核。
以上审查项目均符合报名对象和条件要求的,该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即通过,审查结果通过公共服务网自动反馈给报名人员。如报名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规定的报名和学校审查考核时间内联系学校申请复核。
(二)考核评分
1.专业成绩排名情况(满分15分)。按照报名人员所有学年学科总成绩在专业排名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如报名审核阶段,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学年成绩未出的,按照已有学年学科总成绩排名评分,评分按照四舍五入取值,汇总表填报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专业成绩排名前5%,得15分;专业成绩排名每增加1%,分数减少0.2,如6%得14.8分、7%得14.6分,以此类推,59%得4.2分,60%得4分,专业成绩排名61%(含)以外不得分。
2.获得荣誉(奖学金)情况(满分10分)。根据报名人员在校获得荣誉(奖学金、奖项)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1)获得国家级赛事奖项;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奖学金);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省级班结业学员,得 10 分。
(2)获得市级荣誉(奖学金);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市级班结业学员得 8 分。
(3)获得省级赛事(活动)奖项;获得校级荣誉(奖学金,含校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校级班结业学员得 5 分。
获得荣誉包括在校获省级及以上、市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由高校团委评选并加盖校团委公章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青年志愿者可予以加分。获得奖学金不包括捐助类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校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类奖学金按照校级奖学金评分,获得家庭经济困难类奖学金报名人员已享受困难状况加分,也不再重复加分。获得奖项包括政府部门主办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职业规划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荣誉(奖学金、奖项)以提供的证书为准(校级以上荣誉、奖学金、奖项证书应有政府部门公章,校级证书应有学校公章,不包括院校部处、二级学院或院系所发证书)。
以上荣誉(奖学金、奖项),按照就高原则评分,不累计加分。报名人员专业成绩报名、获得荣誉(奖学金、奖项)情况应是在报名学历期间取得。
五、工作要求
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校团委负责报名人员学校审核工作的统筹指导,各二级学院团委负责报名人员初审及考核评分的具体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团委于5月1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考核评分工作,并将《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考核汇总表》(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个人报名表、户口簿复印件(能体现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页面)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纸质版材料报送校团委,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2019757558@qq.com(统一打包压缩,命名为:***学院2024年服务乡村振兴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出现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考核汇总表.docx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