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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携手南安市政府部门开展 “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时间:2017-03-15 16:37   来源:    作者:   

 3月15日,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携手南安市相关政府部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以“维护消费权益,创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于美林校区食堂门口开展。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讲座于康美校区新教104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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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南安农行财会运营部陈火灿演讲

讲座由南安市消费者委员会、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南安市农业银行、南安移动公司主办,康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南安市移动通信庆发专营店,康美同心志愿者服务队承办。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陈青山,康美镇党委副书记郭东升,南安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李晓文,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主任陈玉程,我院团委书记庄天怀,南安农行个人金融部陈晓玲,南安农行财会运营部陈火灿,康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康美农业银行和康美移动公司工作人员,以及我院学生干部成员参与此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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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学生与老师认真听讲

讲座围绕“网络平台”这个关键词开展,陈玉程通过两段相关视频让同学们了解12315热线与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通过对投诉热点进行了分析,由数据表明网络购物相关投诉主要集中在虚假广告宣传、标签标识不规范等方面,占到了全部投诉量的30%。并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介绍及案例向同学们介绍了消费者所拥有的9项权利及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陈晓玲为同学们介绍金融消费者所拥有的八大权利及261文件对我们网络生活的改变,并向同学们提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保持好良好信用,时刻注意防诈骗三点建议。陈火灿提倡大家应加强身份证和银行卡的管理,凡在电话或互联网上遇有关于网络购物、网络中奖、网络理财、网络炒股等可疑信息,希望同学们做到“不看、不信、不转账、不汇款”,弘扬法治精神,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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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同学填表

本次3·15系列活动在南安市政府、学院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在突出效果、注重实效、扩大影响等方面狠下工夫,使整个活动有声势、有内容、发动广泛、重点突出。既培养了高校大学生正确健康的安全消费意识,又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使“消费与服务”的春风飞进校园的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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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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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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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集体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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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全体成员合影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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