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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生会文艺部
时间:2024-10-25 14:42   来源:    作者:   


学生会文部规章制度

校学生会文艺部是隶属于校学生会的学生组织。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围绕学生会的宗旨,开展本部门的工作。校文艺部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工作宗旨,旨在通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营造积极、活力、向上的校园氛围,将欢声笑语、莺歌燕舞注入点线之间的大学生活。本着“丰富校园文化,活跃校园气氛,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建立校园文化特色”的工作准则,引导、组织并协助各单位,开展一系列的文艺活动,并积极调动全体同学参与其中,充分展示学生才华和魅力,以丰富大家的校园文化生活。

一、组织机构

校学生会文艺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3名,委员9名,干事依据每年所招收人数而定,部长对文艺部全部工作及所有成员负责,各副部长分别带领部门三个小组各司其职,各委员既有相应的工作方向,同时又密切合作,共同负责做好文艺部的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学生会举办的校园文艺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实施,为我校学生打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文艺活动;

(二)积极协助学校策划、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

(三)活动中心场地的规范管理和团委物资的借还和使用

(四)积极配合校团委、校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文艺部每周都将召开部门内部例会,部门成员不得无故旷会和迟到。如遇特殊情况,部门例会将会提前或推迟召开。如需请假需向部长或负责考勤的人员说明原因,经过允许后方可不出席会议;

(二)开会时,部长以及副部长需提前5分钟到场,以确保会议准时进行。开会时所有人员必须提前准备好笔记本记录会议内容;

(三)部门成员在会议中要认真听取部门工作指导和意见批评,踊跃发言,对部门内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工作中遇到困难或疑惑需及时向负责人询问;

(四)会议由一名人员记录、整理,作为日后工作的依据;

(五)活动彩排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有事不能到场时必须提前请假。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早退;

(六) 部门成员无故旷会、旷班和不参加部内活动者,经负责考勤的人员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备案记录后,由部长在例会上通报批评作为警告;

(七)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不准穿拖鞋、背心,仪容仪表要端庄;

(八)每次开展活动前,负责人与之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进行工作细节提醒和内容熟悉;

(九)各学院如借用到活动中心音响设备,出了任何问题,由各学院全权负责;

(十)灯光室的音响设备由专人控制操作,闲杂人等不可随意触碰。

三、附则

(一)本规章解释权属闽南科技学院学生会文艺部;

(二)本制度适用于闽南科技学院学生会文艺部所有成员;

(三)本制度由闽南科技学院学生会文艺部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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