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鑫(部长)
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委员会文体部规章制度
校学生会文体部是隶属于校学生会的学生组织,由文艺部和体育部合并而成。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围绕学生会的宗旨,开展本部门的工作。校文体部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工作宗旨,旨在通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使我校学子树立正确的体育观念和体育竞技水平。本着“丰富校园文化,活跃校园气氛,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建立校园文化特色”的工作准则,引导、组织并协助各单位,开展一系列的文艺活动,并积极调动全体同学参与其中,以丰富大家的校园文化生活。
一、组织机构
校学生会文体部设部长1名,委员5名,干事依据每年所招收人数而定,部长对文体部全部工作及所有成员负责,各委员既有相应的工作方向,同时又密切合作,共同负责做好文体部的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学生会举办的校园文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实施,为我校学生打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
(二)积极协助学校策划、组织、开展各类文艺、体育活动;
(三)协助篮球、足球协会开展篮球、足球比赛;
(四)积极配合校团委、校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文体部每周都将召开部门内部例会,部门成员不得无故旷会和迟到。如遇特殊情况,部门例会将会提前或推迟召开。如需请假需向部长或负责考勤的委员说明原因,经过允许后方可不出席会议;
(二)开会时,部长以及委员需提前5分钟到场,以确保会议准时进行。开会时所有人员必须提前准备好笔记本记录会议内容;
(三)部门成员在会议中要认真听取部门工作指导和意见批评,踊跃发言,对部门内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工作中遇到困难或疑惑需及时向负责人询问;
(四)会议由一名委员记录、整理,作为日后工作的依据;
(五)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有事不能到场时必须提前请假。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早退;
(六) 委员无故旷会、旷班和不参加部内活动者,经负责考勤的委员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备案记录后,由部长在例会上通报批评作为警告;
(七)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不准穿拖鞋、背心,仪容仪表要端庄;
(八)每次开展活动前,负责人与之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进行活动场地布置;
(九)各学院如借用到活动中心音响设备,出了任何问题,由各学院全权负责;
(十)灯光室的音响设备由专人控制操作,闲杂人等不可随意触碰。
三、附则
(一)本规章解释权属闽南科技学院学生会文体部;
(二)本制度适用于闽南科技学院学生会文体部所有成员;
(三)本制度由闽南科技学院学生会文体部负责实施。
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