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校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08 10:56   来源:tw    作者:两委办公室   

各校院团学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学校团学组织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激励退出机制,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严于管团治团,经校团委研究决定,按照《闽南科技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办法(试行)》(附件1)相关规定开展2021-2022学年校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团学组织

(一)评议对象

校院两级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及学生会学生干部(以下简称“团学干部”)。

(二)评议工作组织

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设评议小组,其成员原则上由指导教师、团员青年代表组成。校学生会设评议会,其成员以校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学生代表为主,校团委参与指导。

(三)述职评议要求

1.述职评议方式。团学干部就任职期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工作履职尽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由评议小组或评议会组织实施。其中,书面述职要求团学干部填写《闽南科技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登记表》(附件2),并提前报送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至评议小组或评议会。口头述职具体要求以评议小组或评议会通知为准。

2.评议内容结果。评议小组或评议会结合团学干部述职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百分制评分,根据评议分数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评定为“优秀”;总分60至79分,评定为“合格”;总分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本次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团学干部任期内履职表现的最终评议结果。

二、院级团学组织

二级团组织严格按照《闽南科技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细则,统筹组织开展学院团学干部述职评议工作。

三、工作安排

1.各校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校级团学组织设置情况组建评议小组或评议会,统筹推进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各项工作,并于6月17日(周五)17:00前将《闽南科技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校团委组织讨论核定述职评议结果,及时向评议对象公示反馈,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聘书。

2.各学院团学组织于6月19日(周日)17:00前将《闽南科技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备案。

四、未尽事宜

黄俊敏(师):0595-86658687;

王丹丹:13115951997;

戴莹莹:18859968189;

电子邮箱:mktwzzb@qq.com。

 

附件:1. 闽南科技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办法(试行).docx

2. 闽南科技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登记表.docx

3. 闽南科技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汇报考核表.docx

4. 闽南科技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结果汇总表.docx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

 

上一条:学校第六届“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结果揭晓 下一条: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22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