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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17 19:04   来源:两委办公室    作者:tw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团员工作,使一批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优秀青年群众及时得到团的培养和党的教育,为团组织注入高质量的新鲜血液,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生机与活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8年6月29日修改通过)、《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校团委将在全校开展2021上半年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1年5月

二、发展对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递交入团申请书的学生。(具体名单以校团委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名单为准。)

三、发展名额

各二级学院发展名额详见附件1名额分配表,团员编号号段后期由校团委统一下发。

四、工作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团委要按照校团委发展团员的时间节点指导有关团支部做好团员发展各项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团委在521日前将闽南科技学院2021年度上半年拟建议发展团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校团委组织部邮箱:mktwzzb@qq.com (邮件主题请标明:xx学院2021年度上半年拟建议发展团员名单汇总表);纸质文档等材料送至明德楼二楼新青年服务中心办公室,逾期不受理。

(三)经过校团委资格审查、培训、考核,对考核合格的新发展团员下发团员编码、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材料,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及时建立团籍档案,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四)各二级学院团委要组织开展好新团员的“入团仪式”以及团员教育。

五、相关说明

(一)发展团员是基层团委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二级学院团委按照要求,规范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二)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如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考核后,拟建议发展团员数少于校团委分配名额数量时,要及时如实向校团委说明情况。空缺名额将收回,用于下半年发展团员统筹安排。

(三)青年学生有入团意愿可随时向所在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同时请各二级学院团委做好统计与跟踪培养。学校团委将分别在每年的6月、12月进行相关汇总统计。2021年度下半年发展团员工作将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各二级学院团委要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抓实团前教育,帮助青年端正入团动机、提高政治觉悟。

(二)精心组织,提高质量。各二级学院团委工作时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把入口关,注重质量,严格履行入团程序和入团手续,要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质量,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其是否在学习、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指导,强化管理。各二级学院团委要指导所属团组织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七、未尽事宜,可联系:

联系人:黄俊敏(师)0595-86658687;

张锜锜 15959457468。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2021年度上半年发展团员名额分配表.doc

     2闽南科技学院2021年度上半年拟建议发展团员名单汇总表.doc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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