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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08 19:53   来源:两委办公室    作者:tw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做好我校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21〕6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11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21〕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在青年中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将“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欠发达地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0日-6月1日

二、报名网址

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专题网站:http://220.160.52.58/

三、报名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7月31日后出生)。

四、相关政策

(一)招募30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我省三明、南平、龙岩、宁德欠发达地区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开展为期两年的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二)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6〕25 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前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相应调整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并统一为志愿者办理社会保险。

(三)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报考研究生加分及参加专岗考试等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可查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21〕8号)。)

同时,将《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我校202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的有关工作。


附件: (有红头)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计划工作的通知.doc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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