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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五四”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主题团日的通知
时间:2021-04-28 20:44   来源:两委办公室    作者:tw   

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关于在“五四”、“六一”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主题团日、主题中队会的通知>》(团闽委发明电〔2021〕1号)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团中央工作部署,推动“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主题团日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四”主题团日

五四期间,团省委、省青联、省学联将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暨“学党史 强信念 跟党走”主题团日省级示范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包括广大青年学生在内的各族各界青年提出的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以及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等重要要求,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大力弘扬五四精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五四青年节前后(4月下旬至5月上旬),各级团组织要集中组织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主题团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列为重点内容,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以支部为单位采用学习座谈、宣讲、仪式教育、收看团课、参观体验等形式,充分发挥组织化学习优势,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从党史学习中激发信仰、获得启发、汲取力量。

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要深入支部至少讲1次主题团课、参加1次学习交流活动。校团委委员会成员、团的代表大会代表、获表彰的先进典型、“青马工程”学员要深入支部至少开展1次宣讲或学习交流。

同时,各级团组织可按照规定在“五四”期间,组织开展集中入团仪式,仪式要注重融入党史学习教育的元素。

二、其他活动

(一)主题云团课5月4日上午10:00,团中央以大型网络直播方式举办主题云团课(时长约120分钟),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广泛发动团员收看。当日晚,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黄金时段将播出“五月的鲜花”五四青年节特别节目。

(二)“我为同学做件事”实践活动。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按照《关于在校(院)学生会中广泛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 活动的通知》(闽科学〔2021〕1 号)文件要求,根据本单位“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细化方案组织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每月在新媒体平台推出至少1个服务同学的典型案例,由闽小科定期在微信公众号上推送。

(三)“铸魂 筑梦主题活动聚焦大学生,用好福建省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广泛开展讲述党的故事、缅怀革命先烈、寻访红色地标、寻访红色文物等系列实践活动。

(四)党史故事我来讲大赛通过组织化动员方式,发动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党史故事我来讲”活动,遴选优秀选手参加线下决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五)“青年说党史示范宣讲活动各二级学院团委可结合红色档案、书信、文物等红色资源,深入基层、走进青年,开展超级青年说·从红色福建读懂中国共产党系列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主题各二级学院团委要紧扣党史学习教育主题,精心组织形式多样、贴合青年学生特点的主题团日,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二)狠抓落实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压实责任,加强过程指导。各支部要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及时记录活动、宣讲、座谈开展情况。坚决杜绝一般化、大呼隆,防止形式主义,增强工作实效。

(三)广泛宣传各二级学院团属媒体要各有侧重、各有特色地开展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和新媒体传播,争取主流媒体支持扩大宣传效应,努力形成广泛社会影响。并及时报送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四)安全防范各二级学院团委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活动期间注意防范交通、人身等安全风险。要加强舆情监测处置,严格审核把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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